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规章规范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通过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查找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修改、废止,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机衔接,更好地发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范围、对象和指导原则? (一)清理范围? 市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各县区、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各级党委、政府联合下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或与法律、法规实施有关的文件。? (二)清理对象? 围绕以下三类问题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一是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二是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三是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在清理工作中发现其他问题的,可以一并处理。? (三)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服从并服务于我市工作大局的原则。努力做到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凡不适应我市改革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或修改。? 二是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确保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确保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协调和衔接。? 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解决。? 四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对含有加重企业负担、行业保护等内容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要坚决予以修改或废止。? 三、依据和方法? (一)清理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6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8号)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上位法作了修改,下位法必须作相应修改。? (二)清理方法? 一是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办法组织开展。二是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开门清理。三是集中清理,分类处理。四是分工负责,抓好督促落实。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市政府成立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办公室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汇总。具体分工是:政府规章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清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委和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清理。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到组织保障、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五、工作程序? (一)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程序? 原起草部门或现负责实施的部门严格按照清理工作的范围和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现行政策,逐件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和梳理,提出修改、废止的处理意见及其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提出的初步处理建议进行研究审查,对清理出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研究拟定分类、分批集中修改或废止的建议,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程序? 政府部门负责实施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委和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文件,首先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清理工作的范围和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现行政策,逐件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和梳理,提出修改、废止的处理意见及其理由,报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并将清理结果报领导小组。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清理。? 六、时间安排? 本次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7月1日至9月10日? 1.6月30日前,召开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安排清理工作计划,布置任务,明确责任,提出要求。? 2.9月10日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所承担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初步清理工作,并结合清理出的每一件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初步处理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法制办。? 第二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11月15日? 1.10月15日前,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提出予以废止、宣布失效、进行修改、作出解释和纳入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进行修改等意见,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10月15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将清理结果梳理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汇总数据。 3.11月1日前,领导小组根据规范性文件汇总情况,形成清理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11月15日前,领导小组根据政府规章汇总情况,形成清理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并抄送国务院法制办。? 4.清理工作完成后,市政府法制办要编制《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汇编》,市政府办公厅和各县区、各部门要分别编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5.各县区政府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清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 ?? 附件: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组 长:杨志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张永平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雒泽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苏文武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建军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立川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办公室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康亚鑫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建军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