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0〕196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嘉峪关市粮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1号)和《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0〕11号)精神,设立嘉峪关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本地区退耕还林(草)的粮食供应职责。 (二)加强的职能 1.对本地区粮食流通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2.完善本地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实现全市粮食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的职能。 3.负责对粮食经营者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管的职能。 4.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企业产权多元化的职能。 5.对市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本地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 (二)负责本地区粮食的总量平衡、宏观调控,保持粮食市场稳定。 (三)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四)做好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五)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承担本地区地方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轮换计划的执行。 (七)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八)负责对本地区库存粮油出库的质量检测以及陈化粮处理的监管。 (九)负责对本地区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十一)研究粮食流通法规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本地区军粮供应、救灾粮等政策粮油供应及应急保障供应。 (十三)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负责本地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市粮食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及提案、信访、保密等项工作;搞好人事、劳资、总务、财产、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和接待、车辆管理调度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归行管理粮食企业的财务指导、监督;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制定本局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具体意见、粮食企业年度财务目标,粮食企业特定业务的具体核算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企业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及会计信息的整理、汇总、传递等工作,审核、汇总、报送粮食行业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协调税务政策,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各项税费政策;负责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计算、分解和拨补助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局属各单位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查,出具内部审计意见,帮助企业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年度预决算、经费申领和支出的审批报销,负责管理好费用的分解、收缴工作。 (三)业务科 贯彻国家有关粮食政策,制定本市粮食行业发展管理规定、办法;落实粮油储存安全管理办法,推进粮油仓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实施、督检粮食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指标计划;根据全市人口发展、消费状况,制定全市粮油储备计划,并落实储存、轮换;负责全局系统企业改革的调研、论证和方案拟定工作;负责系统“一符四无”粮仓管理,组织春秋两季粮油安全普查;督促检查国家粮油标准的执行情况,制定系统内粮油保管、检化验人员业务培训计划;负责上报市上下达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报表报送工作及全局粮油商品的统计月、季、年报;开展信息服务,负责收集整理各地粮油生产、市场供求、粮食政策等方面的信息,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负责项目库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审核系统内企业基建项目的预、决算。 (四)市场管理科 负责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收购者的粮食收购资质、经营活动、社会最高和最低库存量及社会统计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粮食质量的行政监管工作;负责对各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轮换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省、市粮食局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各项任务;对粮食市场稽查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案件,保证粮食行政执法合法、公平和公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含军转干部编制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其中: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兼纪委书记1名,科级干部职数4名。非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