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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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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09]19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5-26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的通知

南府办发[2009]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防御南充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量级江河洪水突发性洪涝灾害、暴雨洪涝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江河(含河心洲坝)、城镇、水利水电工程、堤防、公路、铁路、山地灾害易发区域及各类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防汛保平安,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条例》、《四川省〈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城镇、工矿企业、交通、重要设施等国家防洪标准,防汛警戒水位、保证水位修订成果,嘉陵江南充河段水文控制站水文基础资料等。

(二)编制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尽量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

(三)编制责任。根据南充市地域条件和防洪因素,南充市城区、嘉陵江干流南充河段防洪预案由南充市防汛办编制,南充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省防汛办备案。

阆中市城区防洪预案由阆中市防汛办编制,报阆中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升钟水库防洪预案由市升钟水库管理局编制,南充市水利局审核,报省水利厅批准,送省防汛办、南充市政府和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中型水库防洪预案,由所在县(市、区)水利局编制,报南充市水利局审定,报送南充市防汛办备案。小(一)型及以下水利工程防洪预案由工程管理单位编制,报所在县(市、区)水利局批准,报同级政府防汛办和南充市水利局备案。

各县(区)政府所在地防洪预案由各县(区)防汛办编制,城区乡(镇)、场镇防洪预案,由各县(区)建设局负责编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报县(区)防汛办备案。

嘉陵江南充河段的住人河心洲坝防洪预案,由所在县(市、区)防汛办编制,所在县(市、区)政府批准后,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东河防洪预案的编制,由阆中市防汛办组织编制,报送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西河防洪预案,由南部县防汛办牵头,会同升钟水库管理局组织预案的编制,报南部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送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营山县消水河,西充县虹溪河、象溪河防洪预案,分别由营山县、西充县防汛办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送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沿嘉陵江各级水电站(电航工程)防洪度汛预案、防洪应急预案由所在县(市、区)防汛办与各业主单位共同编制,报南充市防汛办审查批准后实施。

山地灾害防治预案的编制,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送市防汛办备案。

第二章 嘉陵江南充河段干流洪水防御方案

嘉陵江南充河段洪水防御水位控制站,主要以昭化、亭子口、阆中河溪、金溪、南充市靖江楼水文站为依据作预报水位控制站。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嘉陵江南充沿江各县(市、区)防汛办加强值班,做好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当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亭子口水文站洪水位,预报嘉陵江南充河段阆中、南部、仪陇、蓬安、南充市辖三区河段洪水流量达到1000m3/S以上时,及时通知沿江码头、低洼地带人员连同有关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低水位情况下人员物资损失。

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防汛工作调度由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办负责,并将有关情况随时向南充市防汛办、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

当预报嘉陵江南充河段的城区河段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即270.8米时(指吴淞高程,下同),相应流量16500m3/S,嘉陵江南充河段的城镇要加强堤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堤防险情,保障堤防安全。沿江各县(市、区)应做好重要险工险段堤防准备工作,各级防汛办主任、水利局长到防汛办值班,保持与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洪水趋势,处理抗洪抢险工作。

警戒水位洪水的防洪重点:加强堤防工程和重点险工险段、沿江低洼地带、河心洲坝、港口、码头的巡查,组织转移受淹区域群众和物资,确保人员和物资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之间洪水防御方案

南充水文局预报城区洪水位处于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之间时(保证水位即272.3米,相应流量20300m3/S),南充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和防汛办值班领导、阆中、南部、仪陇、蓬安县、顺庆、高坪、嘉陵的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和防汛办值班领导及时到岗,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区低洼地带、堤防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的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指挥投入抗洪救灾。根据预报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对照各城区街道相应高程,按照各县(市、区)防洪预案,由各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组织城市低洼地带、受洪水威胁的住人河心洲坝的群众和物资安全转移。

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亭子口水文站预报南充河段沿江的阆中、南部、仪陇、蓬安、南充市区洪水位达到防洪保证水位时,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到指挥岗位,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嘉陵江上游降水情况、区间降雨情况以及嘉陵江各水电站(厂)、住人的洲坝、重要桥梁、港口、各类船只、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带受洪水威胁的人员、物资、城区排涝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容易发生洪水灾情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指挥转移人员和物资,一旦出现险情,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调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预报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有关单位组织河心洲坝和沿江低洼地带的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同时,安置好被转移人员的生活和做好疾病防治工作。

保证水位的防洪重点:嘉陵江沿岸低洼边坝、住人河心洲坝群众转移及救护,堤防出险地段,沿江两岸城市和场镇易受洪灾区域人员、物资安全转移。

(三)超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亭子口水文站洪水情况,预报嘉陵江南充河段的阆中、南部、仪陇、蓬安等县(市、区)城镇和南充市城区超过防洪保证水位时,沿江河道内住人河心洲坝、低洼边坝、城市部分街道将被洪水淹没。南充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沿江各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状态,沿江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各相关部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有效的办法减少洪灾损失;按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全力保证城镇、工业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军事设施的安全。

嘉陵江南充河段沿岸的阆中、南部、仪陇、蓬安、顺庆、高坪、嘉陵等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接到洪水预报后立即组织城市受淹区域、河心洲坝、沿江低洼地带的人民群众撤离转移,确保洪峰水位到来2小时前完成转移工作。

超保证水位洪水的防汛重点:城市堤防的除险加固、堤内排水;河心洲坝、边坝淹没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嘉陵江各桥梁、各类船只防洪保安;阆中、南部、仪陇、蓬安、顺庆、高坪、嘉陵城区高程低的街道。

第三章 南充市城区洪水防御预案

(一)南充市城区基本情况

南充市城区地处嘉陵江中游,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川东北交通、通信、商贸中心。城区现有面积近64平方公里, 人口70万,固定资产约80亿元。城区坐落在嘉陵江一级阶地上,被嘉陵江和桓子河分割为顺庆、高坪、嘉陵三个城区。城市地势较低,易受洪水威胁。仅有抗御3—5年一遇洪水的自然防洪能力。从2000年开始,陆续建设南充市城区防洪堤15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顺庆城区13.5公里防洪堤于2002年底建成。高坪城区防洪堤设计8.5公里,2004年建成3.41公里,嘉陵江大桥下游下中坝防洪堤5.011公里,2004年1月完工。嘉陵城区防洪堤4.30公里,已开工建设0.5公里,2009年争取全面完成。完工后城区堤防达34.91公里。

城区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即273.9米),相应流量26000m3/S,重点防洪目标是堤防安全和城区雨污水的外排。顺庆、高坪和嘉陵城区尚未形成防洪堤闭合圈,未达到防洪堤设计防洪能力,防洪重点是城区低洼地带、城区排涝、在建防洪堤避免被洪水冲毁。

(二)城市外洪水防御方案

1.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南充市城区警戒水位淹没范围为码头、上中坝、下中坝、高坪、嘉陵城区部份地势低的部位。按照南充市度汛安全规定,在汛期警戒水位以下严禁堆放批量物资和居住人员。按部门职能分工开展汛前检查,将警戒水位以下的物资和人员转移到警戒水位以上,确保人员和物资安全。

当南充水文局根据亭子口水文站洪水位,预报南充靖江楼水文站洪水位达到268米时,南充市防汛办和顺庆、高坪、嘉陵区防汛办主任必须带岗值班,及时掌握上游洪水和降雨变化情况,处理防汛事务,并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按程序由各区防汛指挥部通知属地各相关部门将沿江城镇及码头、上中坝、下中坝和城区将被洪水淹没地带的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堤防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全面开展堤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根据洪水位情况关闭城区排水闸门,防止嘉陵江洪水进入市区;为防止城区雨水和生活废水因嘉陵江洪水影响造成内涝,市规划和建设局及时开启排涝泵站设施排水。

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的洪水,对高坪、嘉陵城区部分街道、码头、上中坝、下中坝造成威胁。

当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亭子口水文站洪水预报,南充市城区靖江楼水文站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以上、保证水位以下时,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市防汛办值班,带班处理防洪减灾事务,指挥市级有关部门和三区作好抗洪抢险准备,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出动抢险。根据预报在洪峰到来前8小时,由顺庆区防汛指挥部组织抢险队将桑树坝的人员及主要物资,转移到顺庆城区安全地带。高坪区上中坝和白塔路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的转移,由高坪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清溪、白塔街道办事处组织转移群众,安置在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工业学校)和白塔公园等安全地带。嘉陵城区地势较低部位的人员物资,由嘉陵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火花街道办事处组织向印染厂一带转移。

城区堤防管理处组织人员昼夜巡查堤防,及时排除险情。在洪峰到来前,关闭堤防泵站闸门,封堵老西桥、北湖变电站,各处交通道口和铁路大桥弃渣场通道口,防止嘉陵江洪水涌入城内,南充市规划和建设局、南充市水利局堤防管理处开启排涝设备抽排城区内生活污水和城区内雨水,防止城区内涝发生。

转移群众的疾病防治工作,分别由顺庆、高坪、嘉陵区卫生局组织防疫站工作人员对群众居住区域进行消毒,防病治病,防止流行性传染病发生。

洪水消退时,被淹区域街道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发动街道居民组织清扫被淹房屋和街道淤泥,环卫部门派洒水车冲洗街道,使被洪水淹没区域的街道尽快恢复正常。

3.超城市堤防设计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当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洪水和降水情况,预报南充市城区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南充市防汛办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南充市防汛办全体工作人员上岗值班,南充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级防洪抢险队处于紧急状态,随时听从指挥部调动(三区防汛指挥部各项工作与市上同步开展)。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指挥部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气象、水文部门通报洪水和天气情况,洪水发展趋势,南充市防汛办提出抗洪抢险建议意见,供指挥长决策。决策后由指挥长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并下达相关命令。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指挥上游大中型水库启用防洪库容,控制下泄流量,减小洪峰值。安排市级有关单位和高坪、顺庆、嘉陵三区防汛指挥部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将被洪水淹没区域的群众和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由南充市防汛办根据指挥长安排,联系驻市武警部队、消防支队,请求调动兵力设备参与救援。经同意后,由指挥长下达调动命令。

出现超标准(20年>P>100年)洪水时,南充市城区淹没范围为:嘉陵江上中坝、下中坝,顺庆区长征路、和平路至西河派出所一线以南等街道区域,高坪区江村坝、白塔电影院、和平桥至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原南充工业校)公路一线以西,嘉陵区火花街道办事处驻地至成南高速公路以南城区。

(1)超堤防设计标准洪水被淹区域转移安置方案

当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洪水预报南充市城区出现超标准洪水时,顺庆区政府负责组织抢险队转移上中坝的人员和物资,顺庆航务所调动船只配合,将中坝人员和物资等转移安置在南充市技工学校内。

高坪区政府负责组织抢险队转移下中坝的人员和物资,高坪区交通局调动车辆和船只配合,将中坝群众和物资转移安置在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原南充工业学校)。

顺庆城区人民北路至西河大桥以东区域街道平房和楼房二楼以下被淹群众和物资的转移,由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派一名副指挥长现场指挥,顺庆区防汛指挥部全力配合。南充市防汛指挥部调动南充武警支队两个中队的兵力,出动车辆20辆,南充市交通局调集50辆汽车,将受淹区群众和物资转移至市政府新区,由南充市民政局落实帐篷安置群众和堆放物资。

顺庆区人民北路至西河大桥以西城区街道平房和楼房二楼以下的被淹群众和物资转移,由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指派一名副指挥长现场指挥。南充市防汛指挥部与驻军8740部队联系,请求支援一个营的兵力,出动抢险车30辆,南充市交通局调派抢险车200辆,以西河路和人民中路为转移路线,将受淹区群众转移安置在北干道华塑厂、天龙大酒店、百乐饮料厂一带。顺庆区政府负责衔接、安排。

高坪区江村坝群众和物资的转移,由高坪区防汛指挥部指派一名副指挥长到现场指挥,从南充盐厂、小龙氮肥厂、高坪氮肥厂各调集100名抢险人员,区交通局组织100辆车,配合高坪区防汛指挥部将受淹区域群众和物资转移安置在川北医学院新区和松林小区。

高坪城区白塔电影院至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原南充工业学校)以西被洪水淹没区域内群众和物资转移,由高坪区防汛指挥部派一名副指挥长现场指挥,清溪街道办事处全力配合,组织基干民兵抢险队员200人,高坪区交通局调集抢险车30辆,将受淹范围群众和物资转移至安汉广场,由高坪区民政局调集帐篷安置群众。

嘉陵城区被淹区域群众的转移安置,由区防汛指挥部派一名副指挥长现场指挥,火花镇政府配合抢险,南充市防汛指挥部领导与武警8740部队联系,调驻火花部队一个营的兵力和20辆汽车,嘉陵区交通局调集30辆抢险车对群众和物资实施转移,安置在印染厂一带。

顺庆、高坪、嘉陵城区被淹区域二楼以上的住户,以住房单元为单位,由所在区域街道办事处和住户所在单位负责协调,楼上的住户安置在楼顶搭建临时帐篷解决。

(2)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相关单位防洪抗灾责任

南充水文局:在作出洪水预报后,应在洪水到达36小时前报市防汛办,市防汛办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并及时将汛情传达至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南充市公安局:对洪水淹没区域实施治安管制,防止治安事件发生,打击趁机哄抢受灾群众和单位物资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对预报受洪水淹没区域和抢险转移区域的交通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抢险车辆畅通。

南充电业局、康源水务公司、天然气公司:组织抢险队维护好相关设施,确保防洪抗灾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安全,全力保障正常生活秩序。

南充市卫生局:组织应急医疗救助队伍,对受灾区进行消毒,对受灾区病人进行抢救。

南充市民政局: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

南充市交通局:根据防洪抢险需要,保障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抢险船只的调用,保障转移受灾群众、物资和运送救灾物资的需要。

驻市各通信公司:组织应急抢险维护分队,对防汛指挥通信电话进行维护,确保电话畅通。制定移动通信保障方案,根据防汛抢险需要调动移动通信设备,保障受灾区域现场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洪水消退时,受灾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组织群众及时清洗淤积物,环卫部门派出洒水车及时清洗街道,确保洪水退、街道净,迅速恢复受灾区生活和工作秩序。

(三)城区内涝防御方案

南充市城区内涝的形成主要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区雨污管网运行多年,管道淤塞严重,致使排污管道的排放能力减弱,发生暴雨时排水不畅造成街道被淹。

南充市规划办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对城市雨污管线进行科学规划,增大雨污水排放能力,使其在超强特大暴雨情况下,能够满足排放需要,防止内涝发生。

南充市规划和建设局在汛前组织人员对城区排污管道进行全面清淤,使城区设置的排污、排雨水管道达到正常排放能力,同时加快城市雨污管网的建设与改造,保障在强降雨情况下,城区排水设施正常排水,尽量不发生内涝。

当城区发生强降雨,超过城市设施雨污水排放能力,发生内涝时,城区堤防管理单位应立即关闭堤闸,防止江水入城,立即启动排涝泵站设施,实施紧急排水,消除城区内涝。

南充市规划和建设局和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建设局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在强降雨到来之前,组织城区低洼地带和排涝设施不完善地带的物资转移,尽力避免和降低内涝损失。

第四章 突发性洪水防御方案

(一)水利工程出现溃堤、垮坝造成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汛前由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水利工程(特别是病危水利工程)制定不同情况下的防洪方案,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严格限制汛期蓄水位。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建立工程安全监测和安全巡查制度,检查安全隐患,按照以防为主的原则,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出现险情时全力排险,确保不出现溃坝事故。一旦出现不可控制的溃坝因素,由水库管理单位提前启动报警系统,通知下游人员和物资向安全地带转移。

(二)嘉陵江航电工程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嘉陵江航电工程突发超设计标准洪水的防御,由各管理单位在汛前对航电工程(特别是在建航电工程)制定《防洪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实施。与驻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服从当地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挥。汛期要严格分阶段限制蓄水位,分流量启动各级预警预案,建立工程安全监测和安全巡查制度,检查安全隐患。按照以防为主的原则,组织好抢险队伍,储备好抢险物资,严格值班制度,出现险情立即全力排险,确保下游群众安全。

(三)堤防决口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在汛前建立堤防安全巡查和设备监测体系,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加固堤防。堤防管理单位要准备足够的物资和抢险队伍,一旦出现决口要果断采取封堵决口措施,启动排洪水泵站紧急排水,同时对被洪水威胁地带的群众和物资实施紧急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山洪防御

汛前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国土资源局、所在乡镇政府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地带进行安全检查。汛期对灾害易发地带进行监测,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将危险地带的群众和物资转移安置在安全区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 南充市防汛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南充军分区:负责组织全市民兵应急抢险队伍,在防洪紧急情况下,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军队和民兵执行抢险任务。

南充市政府应急办:负责防洪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南充市委农办:负责组织全市农村抗洪救灾工作。

南充市发改委:负责安排市级防洪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建设计划,争取防洪工程建设资金。

南充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南充市城区防洪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城市排涝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城区排涝工作。

南充市财政局:负责按计划及时拨付各项防汛工程建设经费,并监督其使用;负责安排落实市级防汛工作经费、防汛通信交通设施购置费、维修费及抢险应急资金。

南充市水利局:负责市级水电站、水库及灌溉、排涝等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安全运行计划的编制;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城市防洪堤工程安全检查;指导病险水利工程落实好安全治理措施;负责各大、中型及重点病险水库防洪预案的审批;监督各县(市、区)对行洪河道碍洪物的清理和查处。

南充市经委: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交通、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铁路、盐业、电力及所属行业的防汛抢险安全工作。

南充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南充市区防洪抢险治安秩序,搞好抗洪抢险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盗抢防洪物资、破坏防洪与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在紧急汛情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组织群众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

南充市规划办:组织、指导编制各县(市、区)城市防洪功能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提供沿江城镇防洪地形图。

南充市农业局:负责掌握全市洪涝灾害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防洪、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南充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治理全市林区山地灾害的防洪安全工作,搞好汛期河道内漂木的管理工作。

南充电业局:负责管理行政区域内输、供电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执行市防汛抢险供电和停电命令,保障抗洪抢险用电。

南充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洪灾区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组织和发放救济款,确保灾区稳定。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防治工作,落实山地灾害监控治理措施。

驻市各通信公司:负责所属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传递防汛抗灾信息,负责紧急情况下防汛临时通讯设施的架设,确保防洪抢险信息畅通。

南充市交通局:负责水运、公路、桥涵、铁路等交通工程的防洪安全;负责在汛期提供防汛抢险车辆和船只,保证防汛抢险物资运送和人员转移的安全。

南充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南充市防汛所需的降雨等气象情况,及时提供长期和短期天气预报。

南充水文局:负责提供嘉陵江昭化至南充各水文站各时段水位情况和南充集雨面积范围内各站点的降雨情况,及时提供长期和短期洪水预报。

南充市卫生局:负责汛期因洪涝而引起的大面积疫病防治,抗洪抢险中的临时卫生医疗保障等工作。

南充市教育局:负责汛期学校及学生的防洪安全工作。

中保财险南充分公司:负责组织发展防汛保险业务,搞好防灾保险宣传,负责及时办理洪灾理赔工作。

南充市防汛办:负责搞好防汛值班,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防汛信息,拟定防洪抢险物资、设备、抢险队伍的安排计划。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防洪措施;负责监督、检查救生高台和江河水毁修复工程的规划和实施,确保全市防汛抢险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六章 防汛信息传递网络图

南充市防汛办从省防汛办、南充水文局、南充市气象局获得暴雨及江河水情后,向各县(市、区)防汛办、驻市解放军、武警部队、市委办、市政府办通报,并作好记录。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南充水文局










南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值班电话:2222919 2333018






顺庆区防汛办
值班电话2222912
备 注

高坪区防汛办
值班电话3360619


嘉陵区防汛办
值班电话3631710


阆中市防汛办
值班电话6222067


南部县防汛办
值班电话5563645


蓬安县防汛办
值班电话8622111


西充县防汛办
值班电话4200312


仪陇县防汛办
值班电话7222077


营山县防汛办
值班电话8222398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南充水文局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水利局
值班电话:2222993

2237338






南充市水利局
值班电话2237338
备 注

升钟水库防汛办
值班电话4234776


幸福水库
值班电话8232954


八尔滩水库
值班电话5393011


红旗水库
值班电话4436053


石滩水库
值班电话6222069


大深南海水库
值班电话8900010


思德水库
值班电话7666035


磨尔滩水库
值班电话3113876


小(一)、小(二)型以上水利工程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南充水文局










各有关县(市、区)防汛办
值班电话:6222067 5563645 7222077 8622111 3360619






金银台电站
值班电话6241588
备 注

红岩子电站
值班电话5562621


新政电站
值班电话789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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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防洪抢险方案保障措施

(一)抢险队伍调动方案

1.防汛抢险队伍组成结构。南充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的民兵预备役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驻南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抢险队伍;南充武警支队、武警8740部队、南充军分区调集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的队伍。

2.防汛抢险队伍组建。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必须在汛前落实防洪机动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

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汛抢险队伍以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青壮年职工为主,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以部门为单位组织。乡镇防汛抢险队伍以民兵预备役为主,由乡镇武装部长带队,以村为单位组织。全部抢险队伍建立人员编组名册,确定责任人、抢险责任地段、召集方式、联系方式,报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武装部备案。

3.防汛抢险队伍技能培训。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人武部,在汛前有针对性地组织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民兵预备部队进行防汛抢险操作技能演练,提高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抢险救助能力,确保出险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防汛抢险队伍调动。

(1)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防汛抢险队伍设防方案、行动路线、运送方式和调动制度,确保抢险队伍在调令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集合地点,实施抗洪抢险行动。

江河防汛抢险队伍(含市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防汛抢险队伍)由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会同南充军分区统一指挥调动。

升钟水库防汛抢险队伍由升钟水库管理局、南部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南部县人武部组成联合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

中型水利工程防汛抢险队伍,由所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人民武装部指挥调动。

小(一)型以下水库防汛抢险队伍,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人武部组织指挥调动。

(2)紧急防汛期间,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动管辖范围内防汛抢险队伍参加处理紧急抗洪抢险。所有参与防汛抢险的队伍必须服从指挥。

(3)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行政区域内防汛工程情况、防洪重点险工地段和防洪抢险预案,会同驻军、武警部队制定军地合作抗洪抢险方案,确定调动部队兵力、车辆、物资和抢险运输路线,明确支援抢险地段和目标。

(4)非紧急情况下,原则上不调动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抢险,确需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时,南充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及时商请部队首长按部队调动程序规定办理。

(5)紧急情况下调动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实行防汛指挥长高度集中调动制度,由南充市防汛指挥长会同南充驻军和武警部队共同下达调动命令。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制定具体方案,明确驻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的人数和布防地带、运动路线,报南充市防汛指挥部后,由南充市防汛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南充驻军、武警部队参与抗洪抢险过程,由部队接受任务后按部队内部指挥程序指挥抢险,完成抢险任务。

(6)南充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要为参与抗洪抢险的驻军、武警部队官兵提供抢险所需设备、物资,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及调动方案

1.防汛物资储备。防汛物资的储备采取一般性洪水抢险物资分散储备和应急救援物资集中储备的方式。工程管理单位、城区和江河低洼地带、住人河心洲坝、山地灾害易发地域按一处一库的办法,按转移人员、物资总数、除险类别储备抢险物料和设施,出险时随需随运。应急抢险物资分别由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集中储存,应救援物资由南充市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储备。南充市和各县(市、区)两级防汛物资储备单位和工程管理等单位储备防汛物资要做到品种、数量、库房、保管人员、联系电话、调用制度、运输方式“七落实”,并登记造册,报市防汛办备案。

2.防汛物资的管理。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要分级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霉烂、防腐蚀、防偷盗工作,确保防汛抢险物资的安全和储备质量。

3.防汛物资的调用。发生一般性洪灾,各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由出险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调用。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办和民政部门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审查后,由指挥长批准调用。

4.防汛物资的增储和报损。根据年度洪涝灾害趋势预报情况,需要增储抢险物资的由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办在汛前拟定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通过政府统一采购购储。已储备的防汛物资中,由于放置时间长,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自然失效、变质而不能用于防汛抢险的物资,需要报损的,先由管理单位列表申请,经有关部门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后,报市防汛办核准。

(三)防汛应急通信方案

1.防汛指挥通信网络组成。南充市防汛办设防汛调度指挥中心,与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大型水库和重要小(一)型水库构成防汛通信传输网络,与出险区域、受灾抢险现场构成流动通信网络。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配置电话3—10部、传真机3部、超短波电台一部、市话网手机10部,各县(市、区)根据防汛任务配置相应的通信设备,保障防洪抢险通信需要。

2.防汛通信方式。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通信设备,与各县(市、区)、水库管理单位、抢险救灾现场移动手机形成纵横联系方式,一般情况由抢险救灾现场向各县(市、区)报告抢险救灾情况,由各县(市、区)再报市防汛指挥中心;特殊情况下,抢险救灾现场可在与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联系的同时,直接向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可以随时与各通信点联系了解情况。

3.应急通信分队。由中国电信南充分公司组建应急有线抢险分队,在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增设5—10部抗洪抢险指挥临时专用电话,保障抢险指挥通信。由中国移动南充分公司调用移动电话10部,用于抢险现场指挥流动应急通信。

(四)防洪工程监测制度

1.防洪监测设施配置。防洪工程必须按规范化管理要求,配置监测设施。在建防洪工程将监测设施配置纳入基建科目,已经建成的防洪工程监测设施由管理单位报主管机关批准后购建。

2.防洪工程监测责任。防洪堤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监测人员和巡检人员,监测责任由堤防管理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监测人员和巡检人员负直接责任。如出现监测不到位、巡检不到岗等行为,按照责任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3.防洪工程检查观测制度。汛前堤防监测实行每星期监测一次,每天巡检一次。汛期实行每天监测一次、巡检二次,紧急防汛期间实行昼夜24小时不间断监测和巡堤。

4.防洪工程监测登记和报告。监测人员对监测情况填写好监测日记,并注明堤防运行情况、隐患处理情况,重大隐患必须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巡检人员对堤防现场检查情况要填写巡查日记,载明堤防运行情况及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发现安全隐患按管理程序逐级报告,及时处理险情,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第八章 附 则

(一)本预案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南充市防洪预案》(南府办函〔2007〕92号)不再执行。

(二)本预案有效时限为2009年至2010年。根据变化,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1.南充市水系图

2.南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3.南充市防汛指挥网络图

4.南充市防洪抢险指挥程序一览表

5.重要水库、电站基本情况表

6.嘉陵江航电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

7.南充市防汛抢险专业队伍表

8.南充市抢险物资储备及抢险队伍组织情况表

9.嘉陵江高水位洪水传播时间表

10.防洪特征水位表

11.嘉陵江南充河段住人河心洲坝防汛特征表

12.南充市重点区域防洪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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