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管理工作,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宁政发[201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八月十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 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宁政发〔2010〕12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国发〔1999〕25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规格、式样 (一)我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直径为2.8cm,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印章直径为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直径为2.5厘米,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临时机构、自治区大型企业,正厅级单位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为1.5厘米,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副厅级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为1.4厘米,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五)各级行政机关所属的工作部门(处、局、室、科)和办事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为1.4厘米,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六)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直径为2.5厘米,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七)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制作钢印,正厅级钢印直径4厘米,副厅级以下单位钢印直径3.8厘米,中间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1厘米,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八)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本机构的法定名称,因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时,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采用规范简称。? (九)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非常设机构,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批准的自治区大型企业,其印章应冠“宁夏回族自治区”称谓。? (十)各市、县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称谓,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印章,冠所在市、县、市辖区的称谓。? (十一)其他印章按照隶属关系冠上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市、县、区称谓。? 二、印章制作、启用?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临时机构、自治区大型企业,刻制新印章或更新印章,应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并附机构设置、变更文件,经审批后,按照规定予以刻制。? (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临时机构、自治区大型企业的印章、套印印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 (三)各级行政机关所属的工作部门、办事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刻制,均由隶属机关和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制发。? (四)全区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企业的印章,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由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制发和管理。? (五)其他业务专用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自行刻制。? 三、印章管理和缴销?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临时机构、自治区大型企业,因机构变动、更名、撤销或临时机构自然消失的,用印单位需在机构变动、更名、撤销起5日内,将印章、套印印模、电子印章(U盘)、钢印送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封存或销毁。? (二)除上一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因机构撤销、更名而停止使用时,需在5日内送交其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临时机构、自治区大型企业的印章,因磨损需要更换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重新刻制,用印单位不得擅自刻制。? (四)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所属下一级机关、单位制发印章的管理部门,对印章的制发、启用,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和审批手续办理。? (五)各级公安机关是印章刻制的备案执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核登记备案,并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必须取得用印单位的上级机关委托书和公安机关的准许,方能刻制。? (六)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 (七)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印章。对非法使用印章者,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