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举行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 朝政办传〔201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举行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举行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 朝政办传〔201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举行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