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 平教监〔2006〕5号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会议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监[2006]75号)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上级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中央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决议、决定,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和守法、公平、诚信环境和氛围。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商业贿赂是生长在经济社会肌体上的一颗毒瘤,破坏了正常、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从而使一些干部由此走向腐化和堕入犯罪。因此要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对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明确治理商业贿赂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开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各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专项治理的合力。通过治理和整改,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二、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自查自纠工作 全市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上级党委(党组)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重点解决商业贿赂易于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中的问题。一方面解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公平交易行为;一方面解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要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于6月至10月底前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并将以下问题列入自查自纠重点:教材、教辅、图书购销,组织教材图书编审发行,教学仪器设备购销,各类大宗物资购销,工程建设,校办企业经营及其他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问题。同时,要按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对账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要注意把握政策和讲究策略,原则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讲清、认识错误、自我改正、积极退款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处理。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三、依法办案,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 全市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依纪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认真排查。加强与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纪检监察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机关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查处涉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从严惩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的力度 全市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公务员、教师和职工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加强对行政许可、采购销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规章制度,特别要完善财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深化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 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和查办案件工作中,坚持从大局出发,严格把握政策,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要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要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综合效果。既要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好舆论导向,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部门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教育局。 五、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做到人员到位,责任明确。为此,市教育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照伟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庄运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冯 军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东丽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青山 市招委副主任 李国英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马庆业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庄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监察室。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4942574、4942986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