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学校小卖部经营行为的意见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学校小卖部经营行为的意见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十教字[2006]75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6-08-22生效日期:1900-01-01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学校小卖部经营行为的意见

十教字[2006]7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学校内开设的小卖部,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便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有些小卖部属私人承包或者是出租门面,虽然有的学校采取了竟价竟标,但价格偏高,食品质量较差,服务质量很低,假冒伪劣食品居多,安全隐患突出,有不少“三无”和低质过期食品仍在销售,给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社会上也产生了一些不良反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中毒事件的发生的紧急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关于坚决取缔校内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规经营小卖部,不允许承包给个体经营者进行盈利经营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学校小卖部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学校后勤保障体系,为师生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杜绝和防止各类因食品卫生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小卖部经营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校消费市场的特点,将学校开展连锁经营与学校后勤工作改革、建立和完善学校服务保障体系结合起来,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树立教育形象的关系,坚决反对为取得经济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实际、不顾形象简单招标、简单承包的作法,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以及良好的教育环境,切实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确保无重大事故的发生。凡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人的责任。

二、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小卖部的经营行为,使学校后勤工作逐步规范化、合理化、合法化、人性化,为此,经市教育局批准,招标引进了十堰市青草地(校园地带)有限公司,逐步对全市中小学校现有的小卖部实行改造。各级各类学校应站在教育大局的角度上,从优化环境,减少矛盾,降低风险,转移责任,规范行为,树立形象等方面考虑,在与青草地(校园地带)公司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由十堰市青草地(校园地带)有限公司实行七统一(店名、标识、店容店貌、进货渠道、商品价格、质量检验、文明服务)的经销和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行为规范、保本微利、着重服务、突出教育特色的经营理念和服务网络。

三、严格依法经营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公司应努力突出服务学校师生、彰显励志向上,融入校园文化,依法经营,保本微利,始终不渝地把社会效益、教育效益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要坚持方便学生,为学生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消费品,并接受学校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连锁经营的和谐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此项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各级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市勤办负责协调公司与市直学校之间的有关事宜;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勤办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勤办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和抓好此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加强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学校小卖部的经营行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窗口工作,是教育规范行为、教育内部改革的重要工作,也是优化教学环境、整顿校园秩序、清除校园腐败,取信于广大教师、广大学生、广大家长的廉政工作。市教育局要求,今秋起全市中小学后勤管理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衡量各县市区和学校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进行检查、督促和评比。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从依法规范着眼,从全局观念出发,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各级勤工俭学办公室要会同青草地(校园地带)公司和学校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同地区相关
十堰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十堰)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当山特区2023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同专业相关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鹰潭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已被修订)
无锡市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规定(已废止)
惠州市酒吧行业经营和安全管理规定(已废止)
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被修订)
天津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