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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肇府(2007)51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7-06-22生效日期:1900-01-01

肇府〔2007〕51号


印发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建设和谐肇庆,依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结合《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一、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 在肇庆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东省残联的指导下,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与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社会环境、残疾人组织和法制建设等方面工作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我市残疾人状况得到很大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一)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稳步发展

  “十五”期间,我市共安排康复经费550万元。建立了10个康复机构,拥有康复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35人,在训残疾儿童120人;落实了精防康复经费,为2937名精神病患者建立了康复档案,试点区各镇(街道)落实了精神卫生日以及定时送医送药制度,两区精神病患者检出率6.31‰,监护率达95.4%,显好率64.6%,社会参与率61.8%,肇事率0.14%。全市有22个镇(街道)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共投入了30多万元开展摸底调查、社区康复员和康复对象家长培训等工作。“十五”期间,共为7235名白内障患者施行了白内障复明手术,手术脱盲率高达99.7%。另外,在四会市设立了省级白内障复明工作站。 “十五” 期间,我市共为残疾人免费装配普及型小腿假肢170例,在全省排首位。

  (二)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有了较大发展

  “十五”期间,全市安排残疾人27313人/次就业,除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外,还进行残疾人劳务输出、残疾人集中就业、举办残疾人就业供需招聘会,积极开拓残疾人就业新路子。为提高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我市先后投资50多万元,成立了市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市级残疾人(四会)扶贫培训基地、封开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为残疾人提供各种职业培训服务。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免费培训贫困残疾人8567人/次。

  (三)“扶残助学”工作顺利开展

  “十五”期间,全市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及中、高等教育人数达到新高,共有4784人,其中接受义务教育4429人,中等教育312人,高等教育43人。目前,我市有特教学校8所,各类特教班30个,在读“三残”(智力、听力残疾和脑瘫)学生有1700人,占全市适龄(7-15周岁)“三残”儿童、少年的92.9%。

  (四)残疾人扶贫工作发展迅速

  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扶持4万多贫困残疾人。主要进行了残疾人特困户危房改造,对贫困户相对集中的重点村的残疾人贫困户实施重点扶贫和挂钩扶贫,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据统计,全市共有14001名贫困残疾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五)残疾人维权工作卓有成效

  “十五”期间,市残联接待了残疾人300多人/次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办结率高达98%,没有出现残疾人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另外,还联系市法律援助中心定期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市残联负责残疾人信访工作的赵惠群同志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中国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六)加大宣传信息工作的力度

  为了让全社会更加理解残疾人事业,了解残疾人工作,帮助更多的残疾人融入社会,在“十五” 期间加大了宣传信息工作的力度,成立了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举办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建成并开通肇庆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http://www.zqcjr.org.cn)。

  (七)残疾人文体工作开展活跃

  2003年成立了肇庆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我市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在历届全省残疾人体育运动会上都取得可喜成绩。2000年成立了市残疾人艺术团。几年来艺术团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创作排练文艺节目,多次在省和全国的残疾人文艺汇演中获奖。

  (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加速

  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基本达标,无障碍设施建设已纳入全市城市建设纲要。近两年,肇庆市城区主要街道新增设了总长20多公里的盲道。大部分公共场所都安装了无障碍设施。2004年1月与肇庆移动公司合作建立了“爱心助残”信息系统,为残疾人消除信息沟通障碍。2004年10月15日,市残联在端州区图书馆开设了盲人阅读区。

  但我市残疾人事业还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使残疾人跟上全市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纲要的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主要目标

  ——全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残疾人事业快速协调发展,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2.4万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推行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工作;构建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

  ——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残疾人生产生活水平,改善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

  ——全面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保障残疾学生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率达到87%;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社会福利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面不断扩大。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越。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完善、扩展残疾人教育、康复基地。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融入职责范围,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其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依据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性,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倡导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在加强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争取、接受国(境)外慈善机构和人士的捐助、帮助。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实实在在为残疾人办实事。

  ——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制定和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各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1、任务指标:

——加快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的建设,制定《学龄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

——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康复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1000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2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50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 200名,培训聋儿家长20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400名,培训智力残疾儿童家长200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400名(包括50名肢残儿童),在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建立4个精神病防治机构,一个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8000件,装配假肢160例。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2、主要措施:

  ——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保障范围,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扶助;推动0-6岁残疾儿童义务康复政策法规建设;制定残疾人康复专项救助制度。

  ——加强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的建设,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开展肢体残疾康复、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等专业机构,推动残疾人康复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扩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成为全市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加强完善县(市、区)康复中心和人才队伍建设。

  ——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基层卫生工作。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现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低视力康复“定点医院”和“定点眼镜店”,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对贫困低视力儿童免费配置助视器。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完善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调与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和功能训练。

  ——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教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实施贫困智力残疾人康复救助,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集康复、教育、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人养护机构,开展早期干预,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全面提升市残疾人用品用具综合服务站的条件和功能;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辅助器具,完善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器具的适配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假肢装配、辅助器具适配实施康复救助。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控制残疾程度加重。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教育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1、任务指标

  ——全面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建立特殊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学前残疾儿童教育,积极发展中等特殊教育。

  ——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2、主要措施

  ——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坚持“特教特办”原则,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特殊教育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保证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和随班就读及特教班为主体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残疾人参加网络学习,鼓励自学成才。

  ——2006年秋季起全市农村残疾学生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对接受高中阶段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予以资助。

  ——以社区为依托,大幅度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学前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入园率达到80%;学前智力残疾儿童入园率达到70%。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要在肇庆启聪学校基础上增设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1、 任务指标

——依法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10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3.6万人。全市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平均达到87%。

  ——加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使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00名。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鼓励城镇残疾人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灾害、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相应提高。

2、主要措施

  ——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残疾人专款专用。

  ——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为精神病人、弱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开办工疗站、庇护性工场。

  ——拓展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城镇,重点鼓励民营企业采取“定向培训、定点就业、集中管理”的模式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农村,通过建立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鼓励企业建立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安置基地。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残疾人技能竞赛。

  ——依靠一些医院等医疗部门的按摩专业优势,培养医疗按摩人员;利用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据国家规定,对盲人按摩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开展盲人计算机等职业培训,全方位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对盲人个体营业给予政策支持。

  ——切实维护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权益。完善宣传、监督和检查机制,推动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保障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建立残疾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帮助城镇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研究制订对残疾人补偿的倾斜办法,提高补偿标准,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按规定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做好残疾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优质的老年照料护理服务,保障其晚年生活。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予以供养、救济。制定相关政策,逐步解决“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扶贫

  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肇庆的重要任务。

  1、任务指标

  ——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的步伐,加大扶持的力度。

  ——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推进智力扶贫工作,招收一定比例的农村残疾人贫困生免费入读技工学校。

  ——有计划地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对城镇住房困难户实行廉租住房补贴。

  2、主要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扶持残疾人脱贫列入扶贫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户。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纲要,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贫困问题,稳定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各级财政要根据本地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需要适当安排资金用于残疾人专项扶贫。

  ——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和城市残疾人劳动技能。通过科技扶贫、基地扶贫、智力扶贫等方式使贫困残疾人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

  ——继续抓好扶贫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县、镇建立残疾人扶贫培训点(站)。

  ——各县(市、区)要将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纳入政府安居工程计划,落实专项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全市的危房改造任务。对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优先解决其住房困难。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给予适当补助。

  (五)文化、体育

  丰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1、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各类重大体育赛事。

  2、主要措施

  ——各级政府和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公共图书馆和街道(镇)、社区(村)图书馆、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借阅服务,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市及各县(市、区)残联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裁判员、分级员队伍,实行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化、专业化、年青化,鼓励运动员为国争光、为省、市争光。

  ——积极备战参加2010年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2007年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并争取优异成绩,同时广泛动员社会,进一步增强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十一五”期间,我市改善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环境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1、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大力营造全社会的人道主义舆论氛围。

  ——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责任制和网络。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2、主要措施

  ——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建设,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宣传、教育等部门要在学校的德育教育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助残等内容,弘扬关爱他人、扶残助残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组织和举办好“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继续组织好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的评选工作,并争取获得优异成绩。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1、任务指标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加大政策维权工作力度,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需求,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2、主要措施

——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在制定社会政策时,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将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各项社会政策之中,给予特别扶助;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突出困难与问题,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

——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规纳入我市“五五”普法纲要。各级政府要制订相应计划,把倡导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建立以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建立工作机制,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诉求,解决残疾人的实际问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社会大局稳定服务。

——严格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无障碍建设的规定和无障碍设计规范,加快各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已建的无障碍设施要加强维护、维修和管理。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1、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和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资源管理系统。

  ——建立残联系统网,加强资源整合,网站能提供有效的服务。

  ——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管理和基层台帐建设。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

  2、主要措施

  ——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充分开发、整合、利用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提供服务。市残联要全面完善残联公众信息系统网的建设,整合全市资源、扩大信息内容,积极开展网上有效的各项残疾人事业服务,加大宣传力度。

  ——优化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加强统计台帐建设,进一步推广统计数据电子化,提高统计业务数据的应用服务。

  ——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培养、造就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

1、任务指标

  ——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履行职能,增强服务能力。

  ——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力度,密切与残疾人血肉联系。

  ——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团结、教育残疾人,激励自强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进一步加强志愿者助残工作,提高助残服务质量。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2、主要措施

——县级和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十一五”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纲要,制定“十一五”全省残联系统干部培训纲要,加强残联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能力;加大县及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力度,增强残联代表性;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逐步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贴近残疾人实际,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深入实施“百万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进一步规范表彰工作;继续开展各类表彰,激励自强与助残精神。

  ——认真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完成全市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残疾人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认真做好肇庆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加强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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