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9〕267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方案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控制性要素。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北海市水资源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当前,北海市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好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为北海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开展北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为契机,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以优化配置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功能区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水污染防治、水工程规划审批等为手段,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开展北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争取2010年底前通过水利部的验收。一是争取2010年底前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北海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二是争取2009年12月前正式启动北郊水厂续建工程,2010年底前建成投产,以形成市区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的供水格局;三是加快推进城区自备井的关闭,力争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区自备井关闭任务。 (二)做好北海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配合自治区水利厅争取2010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广西水功能区修订工作;制定北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2009年底前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环保局审核,争取2010年第一季度前通过自治区政府的审批。 (三)按照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要求,一是加强水资源论证,从取用水的合理性、用水效率和排水合理性等环节把关,以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二是加大入河排污口管理,实施水域纳污总量控制,从源头上防止水体污染;三是筹措资金实施水源保护工程,逐步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水利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卫生局、财政局、建委、农业局、林业局、法制办和县区政府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把水资源保护的各项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全面节水。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由市水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北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推进北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加强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水利部门要尽快编制《北海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积极引导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大力发展能耗低、耗水少、污染轻的产业,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市经贸委要对工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产值耗水量,同时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对城乡生活要推广节水器具和中水回用技术,充分利用处理后的废污水;对农业要强化节水设施建设,并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和推广旱作农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新的农业耕作技术,提高土壤水和雨水的有效利用率。 (三)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生活用水安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2009〕60号)精神,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建委、规划局等部门做好北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通过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审核同意后,由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北海市经济发展和水功能区相适应的原则,市水利局要在自治区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我市水功能区调整工作,支持全区水功能区的修订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加大筹集资金力度,在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边界上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栏。在生活饮用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要严把审核关,严禁设置或扩大入河排污口,已设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按照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要求,应合理布局产业,调整结构,切实减少污染源。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违章打井取水、污染地下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城区自备井的关闭,按批准的《北海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整治与关闭不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取水井(点)。 (四)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 水利、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切实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既要严格控制取水量,限制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用水,又要严格退水水质管理,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对申请取水许可的用水户,提交取水和退水对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方可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对仍然超标排污的单位,要依法核减其取水量或吊销取水许可证。严格控制市区地下水开采量,对超采区内一律禁止新打井。 (五)加强水环境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市水利局要在主要江河、水库和水功能区等设置监测断面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完善全市地表水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地表水的水质动态;市国土资源局要完善地下水监测网,重点监测地下水位、水质、海水入侵等动态,及时掌握地下水位、水质、水量及水生态环境状况动态变化;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及时掌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河道、水库水质;市卫生局负责指导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各监测部门应抓好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动态跟踪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件,并将监测结果共享,定期报市政府备案和向社会通报。 (六)推进工程建设,提高用水效率。 市水利、农业、建设、林业、国有资产等部门要加大工程建设投入,为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创造物质条件。要加大水源工程建设力度,推进灌溉节水改造,减少渠系损失,增大滴灌、渗灌、喷灌的面积,提高灌溉水利用率;要实施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管网漏损率。同时,继续推进江河治理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尽快启动北郊水厂续建工程,争取早日投产,以形成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的供水格局,保护城区地下水资源。市水利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城区自备井关闭工作,争取在2009年底前完成城区自备井关闭工作。 (七)加大治污力度,切实保护水环境。 市环保、水利、建设、经贸等部门要切实加大污水治理力度,建设中水回用工程,使污水资源化,促进水的循环利用,以减少洁净水的取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强化水资源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新增排污口和排污量,按国家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排污情况。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在确定水功能区基础上,计算纳污能力,实行排污总量控制,保护流域的水资源,防治水污染。 (八)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水资源保护意识。 水资源管理是一个长期过程,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更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意识,为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完善水资源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将全市水资源状况、水质状况、水政执法等情况向社会发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主题词:水利 水资源△ 保护 方案 通知 ───────────────────────────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27日印发 ─────────────────────────── (共印120份) 内容概述: 北政办〔2009〕267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方案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办〔2009〕267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方案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控制性要素。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北海市水资源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当前,北海市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好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为北海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开展北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为契机,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以优化配置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功能区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水污染防治、水工程规划审批等为手段,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开展北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争取2010年底前通过水利部的验收。一是争取2010年底前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北海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二是争取2009年12月前正式启动北郊水厂续建工程,2010年底前建成投产,以形成市区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的供水格局;三是加快推进城区自备井的关闭,力争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区自备井关闭任务。 (二)做好北海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配合自治区水利厅争取2010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广西水功能区修订工作;制定北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2009年底前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环保局审核,争取2010年第一季度前通过自治区政府的审批。 (三)按照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要求,一是加强水资源论证,从取用水的合理性、用水效率和排水合理性等环节把关,以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二是加大入河排污口管理,实施水域纳污总量控制,从源头上防止水体污染;三是筹措资金实施水源保护工程,逐步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北海市水资源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水利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卫生局、财政局、建委、农业局、林业局、法制办和县区政府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把水资源保护的各项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全面节水。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由市水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北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推进北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加强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水利部门要尽快编制《北海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积极引导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大力发展能耗低、耗水少、污染轻的产业,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市经贸委要对工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产值耗水量,同时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对城乡生活要推广节水器具和中水回用技术,充分利用处理后的废污水;对农业要强化节水设施建设,并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和推广旱作农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新的农业耕作技术,提高土壤水和雨水的有效利用率。 (三)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生活用水安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2009〕60号)精神,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建委、规划局等部门做好北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通过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审核同意后,由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北海市经济发展和水功能区相适应的原则,市水利局要在自治区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我市水功能区调整工作,支持全区水功能区的修订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加大筹集资金力度,在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边界上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栏。在生活饮用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要严把审核关,严禁设置或扩大入河排污口,已设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按照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要求,应合理布局产业,调整结构,切实减少污染源。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违章打井取水、污染地下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城区自备井的关闭,按批准的《北海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整治与关闭不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取水井(点)。 (四)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 水利、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切实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既要严格控制取水量,限制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用水,又要严格退水水质管理,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对申请取水许可的用水户,提交取水和退水对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方可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对仍然超标排污的单位,要依法核减其取水量或吊销取水许可证。严格控制市区地下水开采量,对超采区内一律禁止新打井。 (五)加强水环境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市水利局要在主要江河、水库和水功能区等设置监测断面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完善全市地表水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地表水的水质动态;市国土资源局要完善地下水监测网,重点监测地下水位、水质、海水入侵等动态,及时掌握地下水位、水质、水量及水生态环境状况动态变化;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及时掌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河道、水库水质;市卫生局负责指导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各监测部门应抓好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动态跟踪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件,并将监测结果共享,定期报市政府备案和向社会通报。 (六)推进工程建设,提高用水效率。 市水利、农业、建设、林业、国有资产等部门要加大工程建设投入,为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创造物质条件。要加大水源工程建设力度,推进灌溉节水改造,减少渠系损失,增大滴灌、渗灌、喷灌的面积,提高灌溉水利用率;要实施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管网漏损率。同时,继续推进江河治理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尽快启动北郊水厂续建工程,争取早日投产,以形成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的供水格局,保护城区地下水资源。市水利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城区自备井关闭工作,争取在2009年底前完成城区自备井关闭工作。 (七)加大治污力度,切实保护水环境。 市环保、水利、建设、经贸等部门要切实加大污水治理力度,建设中水回用工程,使污水资源化,促进水的循环利用,以减少洁净水的取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强化水资源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新增排污口和排污量,按国家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排污情况。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在确定水功能区基础上,计算纳污能力,实行排污总量控制,保护流域的水资源,防治水污染。 (八)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水资源保护意识。 水资源管理是一个长期过程,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更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意识,为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完善水资源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将全市水资源状况、水质状况、水政执法等情况向社会发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