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理顺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发〔2009〕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理顺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管理体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理顺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管理体制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对澄碧湖库区的管理,提升库区综合治理的功能,解决以往多头管理、分散开发、体制不顺等问题,建立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开发、统一保护的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澄碧湖库区周边现有事业单位管理职能和工作任务的实际,按照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以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和高效、精简、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机构级别及经费形式 (一)将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由市水利局管理调整为由市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仍为准公益性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维持原定相当正处级。 (二)撤销市澄碧湖风景区管理局,保留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原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调整为由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管理。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维持原定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维持原定相当副处级。 (三)市澄碧河渔业管理站维持原定为市澄碧河水库管理的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维持原定的相当正科级。 (四)市人民政府第二招待所(天湖山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调整为由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管理,维持原定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级别定为相当正科级。 二、职能调整 将市水利局主管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的职能调整为对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负责协助管理和业务指导。 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辖区内的水库枢纽工程安全、大坝安全、防洪防汛、水源保护、水政执法等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进行业务指导。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辖区内的水源地保护、水政执法工作由市水利局委托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负责。 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辖区的林业技术由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协助管理和业务指导。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辖区内的林政执法工作由市林业局委托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负责。 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辖区内的渔业生产、渔政、渔船等管理工作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协助管理和业务指导。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辖区内的渔政执法工作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委托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负责。 市澄碧湖风景区管理局原来负责的风景区旅游开发、服务等第三产业的综合性经营由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负责。 三、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澄碧河水库枢纽工程安全、大坝安全、防洪防汛等进行综合管理。 (二)负责拟定辖区内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辖区内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保护。 (四)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五)负责辖区的水、电、林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六)负责辖区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的综合性开发和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开发投资项目,为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经济。 (八)负责建设、管理辖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九)负责辖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保值增值。 (十)负责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管理。 (十一)负责水库的渔业生产、渔政、渔港、渔船管理。负责水库水生生物的保护、增殖和管理。 (十二)负责辖区安全管理,承担辖区事故防范、安全监控、事故报告与抢救责任。 (十三)负责协调库区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 (十四)协助海事部门对澄碧河水库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职责及任务。 四、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内部机构 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内部机构设置8个,即:党委办公室、局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科、人力资源与教育科、项目规划发展科(加挂“旅游开发科”牌子)、综合执法科、保卫科、澄碧河水库工程管理处(加挂“澄碧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处”牌子)。 五、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所属管理机构 (一)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二)市澄碧河渔业管理站。 (三)市人民政府第二招待所(天湖山庄)。 六、人员编制 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人员编制维持原定的81名。 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人员编制维持原定39名。 市澄碧河渔业管理站人员编制维持原定21名。 市人民政府第二招待所(天湖山庄)人员编制维持原定10名。 七、人员安排 (一)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的人员除局领导外,科室领导、管理和专业人员、后勤人员从原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在编在职人员中划入。没有进入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的人员,由该局安排到所属企业工作。 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现有的118名离退休人员仍由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按原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的人员从市澄碧湖风景区管理局现有在编在职人员划转。市澄碧湖风景区管理局(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现有的61名离退休人员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统一管理,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按原管理方式不变。 (三)市澄碧河渔业管理站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维持原管理方式不变。 八、企业管理 原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管理的企业,除供水公司划归(或并入)广西百色右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外,澄碧河水电厂、旅游公司、纯净水公司、电力工程安装公司、澄碧湖旅行社、东坪水电公司、拉达电站、平塘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维持现行的管理模式不变,国有企业由市人民政府授权澄碧河水库管理局负责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编制结构、内设机构及所属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编制结构等有关事项由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专文报市编委审定印发。 (二)市澄碧湖风景区管理局的资产、债务划归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负责。 (三)有关资产移交、人员划转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