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通知 西政办〔2010〕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海西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进一步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项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各级组织的应急管理水平。根据州政府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大柴旦行委、茫崖行委分别开展地震抢险、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在青海庆华矿业公司和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演练,现将演练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海西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海西州地震应急预案》、《海西州处置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海西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为依据,充分依托联动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反应及时、科学决策、处置有序的应急系统,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能力。通过对设定事故的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队伍抢险救灾实战能力,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总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内容 (一)大柴旦行委地震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模拟在距离市区较近地区发生5.0—6.0级地震,地震导致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第一现场),同时可能导致周边矿区的坍塌事故(第二现场),第一时间对第一、二事故现场采取措施,做好震区群众和矿区井下工作人员的撤离,控制好现场并进行自救。演练内容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出动救援、自救互救、伤亡人员的处理、疏散安置、信息报送等全过程。 责任单位:大柴旦行委。 (二)茫崖行委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模拟国道某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3—10人死亡或10—30人受伤)。第一时间对事故采取措施,控制好现场并开展救助工作。演练内容包括报警接警、应急救援队伍出动救援、医疗救护队伍出动、现场急救伤员、伤亡人员的处理、交通疏导、维持秩序、勘察现场、处置损毁车辆、处理事故现场、信息报送等全过程。 责任单位:茫崖行委。 (三)青海庆华矿业公司和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抢险应急演练。庆华公司模拟在该公司某车间因操作不慎,引起火灾,车间内存放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有气瓶爆炸可能,车间操作人员2-3人受伤,并伴有生命危险。演练内容包括报警接警、应急救援队伍出动救援、医疗救护队伍出动、火灾扑救、灾后处理、信息报送等全过程。碱业公司模拟在该公司某车间危险化学品泄露,导致几名职工在现场晕倒,有大规模污染的危险,情况危急,启动应急预案。演练内容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出动救援、医疗救护队伍出动、疏散人员、伤员救治、信息报送等全过程。 牵头单位:州安监局。 责任单位:青海庆华矿业公司、青海碱业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乌兰县政府,德令哈市政府。 三、制订计划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大柴旦、茫崖行委,州安监局,青海庆华矿业公司、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乌兰县政府,德令哈市政府,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建设局、州环保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局、州地震局、州气象局,海西军分区、武警海西支队、州消防支队,海西电力公司、海西电信公司要积极配合,结合实际,安排专人参与各地区应急演练工作,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大柴旦地震应急演练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茫崖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青海庆华矿业公司和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五、相关要求 (一)各项应急演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开展时间自行确定。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应急演练,请大柴旦行委、茫崖行委、州安监局、青海庆华矿业公司、青海碱业有限公司于演练前20日将演练方案、演练时间报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演练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应急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并以此为契机,举办各类应急知识培训和下乡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两个企业的应急演练,由责任企业制定相关方案,由州安监局督导完成,各配合单位要把应急演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进度安排,结合部门业务,积极配合参与,做到万无一失。 (四)应急演练时可邀请省、州、市(县、行委)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观摩。演练工作进展和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届时通报演练情况。 联 系 人:李 涛 联系电话:(0977)8221993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