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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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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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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安全管理网

颁布部门:安全管理网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4-00-00生效日期:2004-00-00

<p>1. 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br /> <br /> 2. 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br /> <br /> 3. 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必须用人监护。@@<br /> <br /> 4. 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br /> <br /> 5. 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订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br /> <br /> 6. 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br /> <br /> 7. 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br /> <br /> 8. 涉及或监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p> <p><br /> 9.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br /> <br /> 10. 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br /> <b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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