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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安全规程(JT/T 56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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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JT/T 566-2004

颁布部门:交通部

法律效力:行业标准

应用分类:特种设备类

颁布日期:2004-06-03生效日期:2004-09-01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基本要求
4主要零部件
5金属结构
6司机室
7润滑
8液压系统
9电气系统
10安全保护装置
I1安装与试验
12使用与保养
13操纵系统
14维修与检验

前言
本标准参照LSO4309-1990《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BS7121-1989((起重机安全使用实用规范》与欧洲搬运工程协会标准FEMsect.1《起重机械设计规范》(1998年版)制定。
本标准由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港机标准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饶京川、陈丽听、陆范宜、郑见粹、胡思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保养、维修与检验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装卸符合GB/T1413的A,C型国际集装箱的起重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13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idtISO668)
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neqISO4301)
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idtISO4310)
GB/T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eqvISO4309)
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8918钢丝绳(eqvISO2408)
GB/T15361-1994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JT/T5020港口装卸机械司机室
JT/T70.1~70.5港口门座起重机电气设备技术条件
JT/T295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修理技术规范
JT399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安全要求
JTJ244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 基本要求

3.1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T3811,GB/T6067和本标准的要求。

3.2起重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

3.3在起重机明显位置处应设置产品标牌,标牌应注明: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量、制造厂名、制造日期。

3.4起重机工作环境条件应符合GB/T15361的相关规定。

3.5用于制造起重机的材料应符合GB/T15361的相关规定。

3.6起重机在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抗倾覆稳定性应符合GB/T3811的规定。

3.7起重机在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防风安全要求应符合JT399的规定。

3.8起重机出厂后,用户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起重机全部随机文件(图纸、试验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起重机运行情况统计(作业时间、装卸量);
—起重机维护、润滑情况统计;
—起重机维修情况统计(维修内容、时间和交接纪录);
—起重机故障、事故资料和处理记录;
—各类零部件检查、技术改造等变更记录。

4 主要零部件

4.1一般要求
4.1.1起重机主要零部件的材料应有供应厂家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并附合GB/T15361的规定。
4.1.2起重机上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运动(转动或移动)零部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牌与防护罩。

4.2滑轮
4.2.1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应有损坏钢丝绳的缺陷。
4.2.2对钢丝绳绕进绕出时易脱槽的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滑轮槽的装置。
4.2.3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符合GB/T3811的相关规定。
4.2.4滑轮报废应符合GB/T6067的规定

4.3卷筒
4.3.1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和钢丝绳绕进绕出卷筒时的允许偏角均应符合GB/T3811的相关规定。
4.3.2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具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对钢丝绳尾端的固定情况,应每月检查一次。
4.3.3卷筒上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应留有不少于二圈的钢丝绳安全圈数。在收进最大工作长度钢丝绳后,卷筒上宜留有1~2圈空余绳槽。
4.3.4卷筒报废应符合GB/T6067的规定。
4.3.5对钢丝绳绕进绕出时易脱槽的卷筒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
4.3.6卷筒的安装应符合GB/T15361-1994中3.5.1.10的规定。

4.4齿轮与减速器
4.4.1减速器各连接处与密封处无渗漏现象。
4.4.2减速器在正常润滑条件下以额定转速无负荷正反向运转2h后,轴承处温升不应超过45K。
4.4.3齿轮与减速器应符合GB/T15361的有关规定。

4.5传动齿轮
4.5.1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
b)断齿;
c)齿面点蚀或剥落面积达工作面积的30%,且深度达设计齿厚的10%。

4.6钢丝绳及接头
4.6.1钢丝绳禁止接长使用。
4.6.2起重机用钢丝绳应符合设计要求与GB/T8918的规定,并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4.6.3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GB/T3811与GB/T6067的规定。
4.6.4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应不小于1570MPa。
4.6.5钢丝绳端部固定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6067的相关规定。
4.6.6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应符合GB/T5972的有关规定。

4.7制动器
4.7.1制动器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GB/T3811和GB/T6067的相关规定。
4.7.2制动器应有补偿行程。
4.7.3制动器各铰点应转动灵活。制动带(块)与制动轮(盘)接触面积应大于总接触面积的70%。
4.7.4制动器在出现电压降(为额定电压的-10%)或电气保护元件动作时,应能正常工作,一旦出现事故断电或起重传动装置故障,制动器应能安全地支持住荷载。
4.7.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制动器的零件应报废:
a)裂纹;
b)制动带或制动瓦摩擦片厚度磨损量达设计厚度的40%铆接)或达设计厚度50%铰接);
c)销轴或轴孔的磨损达名义直径的5%;
d)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e)起升机构的制动轮缘厚度磨损大于设计厚度的40%时;
f)其他机构的制动轮缘厚度磨损大于设计厚度的50%时。

4.8车轮及轨道
4.8.1车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GB/T3811与GB/T15361的有关规定。
4.8.2车轮宜采用钢材轧制。
4.8.3经目测有裂纹的车轮不应使用。
4.8.4小车轨道的压板与其螺栓出现裂纹时应报废。
4.8.5轮缘厚度磨损达设计厚度的50%、踏面厚度磨损达设计厚度的15%时应报废。
4.8.6车轮与轨道的制造、安装公差等要求应符合GB/T15361-1994中3.5.5的规定。

4.9联轴器
联轴器应符合GB/T15361-1994中3.5.4的规定。

4.10吊具
吊具应符合GB/T15361-1994中3.5.9的规定。

5 金属结构

5.1金属结构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5.2所有焊缝均不得有漏焊、烧穿、裂纹、未焊透等影响性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焊缝的质量应符合GB/T15361的规定。

5.3金属结构的焊缝形式、焊接用的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符合GB/T15361的规定。

5.4结构件制造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15361-1994中3.4.1的规定。

5.5用于连接金属结构件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应符合GB/T15361-1994中3.4.8的规定。且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5.6起重机的梯子、平台、栏杆、走道等应符合GB/T6067的规定。
5.7在现场安装时施焊的重要焊缝应有“安装重要焊缝”的明显标记,并应进行检查。焊缝上应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

5.8主梁挠度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主梁垂直静挠度YL允许值单位为毫米

5.9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板厚锈蚀不能超过板厚的10%.

6 司机室

6.1司机室应符合JT/T5020的规定。

6.2司机室应安全可靠,司机室与悬挂部分的连接应牢固。

6.3司机室内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的静载荷。

6.4司机室门宜采用滑动拉门。司机室的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并只能在室内安装。

6.5司机室的结构与布置,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具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6.6司机室内的噪声不大于80dB(A)。

6.7司机室内必须配有干式灭火器、电铃或警报器。

6.8起重机上应设置进出司机室的工作通道和应急用的安全通道。

6.9司机室内部温度高于35℃时应设置降温装置,温度低于5℃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采暖设备。

7 润滑

起重机司机室内应有润滑图,各润滑点应有标志。各润滑油路及润滑点应畅通。可采用集中润滑与手动润滑相结合方式,并应按设计要求定期润滑。

8 液压系统

8.1液压系统装配前,接头、管路及通道(包括铸造型芯孔)应清洗干净,不许有任何污物(铁屑、毛刺、纤维状杂质等)存在。

8.2主要液压元件(油缸、油泵、阀类等)应有制造厂出具的合格证书。

8.3油箱应有足够的油量,液压泵进油口处油温不应超过60℃。起重机作业中液压油温升不应超过40K。

8.4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溢流阀调整压力不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并且应具有防松和防止擅自调整措施。

8.5液压系统传动应平稳,不应出现异常噪声。

8.6全系统应无渗漏现象。密封件应便于更换。

9 电气系统

9.1一般规定
9.1.1电气系统应保证起重机的传动和控制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切断电源,安全停车。在安装、调整、使用和维修中不应任意改变电路。
9.1.2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GB/T3811,GB/T15361,JT/T70.1~70.5的规定。
9.1.3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施工、验收应符合GB/T50150,GB/T50254,GBJ147的相关规定执行。
9.1.4起重机车轮与轨道应有效接地,起重机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9.1.5设置在室内的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23。设置在室外的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对于非防水型的电气设备应有可靠防水措施。
9.1.6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应符合JT/T70.1~70.5的有关规定。
9.1.7电气柜内应有原理图或布线图,并有明显标志的操作指示和警示牌。
9.1.8主变压器宜采用干式变压器,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经耐压试验合格并设在有护围的隔离区内。隔离区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1.9所有配电柜、控制柜或整体式电气房均应采用整体防护型,防护等级不低于IP23,柜内应设有防冷凝加热器。
9.1.10起重机上采用的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微型工业计算机(PC)所有部件应紧固、可靠,能适应起重机上高温、振动、潮湿的恶劣工作环境。

9.2电气控制与操纵
9.2.1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置于专门的电气柜内。电阻器应置于人员不易接触且通风散热的地方,并有防护措施。
9.2.2操纵系统中应设有声光信号,信号对超载、风速过大、起重机故障等应灵敏、可靠。
9.2.3接地线不应用作载流回路。
9.2.4起重机控制电路应保证控制性能符合机械与电气系统的要求。
9.2.5控制器应操作灵活、档位清楚、零位手感明确、工作可靠。

9.3电气保护
9.3.1起重机应设置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失压、零位、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
9.3.2起重机司机室应设有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切断动力电源。
9.3.3起重机电源进线处应设置标记明显的主隔离开关或采取其他有效隔离措施。
9.3.4起重机机构的终点行程限位开关应动作灵敏、可靠,能在限定的位置处安全地停止机构的运动。
9.3.5起重机的保护限位开关应动作灵敏、可靠,能有效地发出警告、减速及停止信号。
9.3.6起重机安全联锁应有效、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9.4照明、信号
9.4.1起重机工作范围内的照明应良好,工作面平均照度应不低于40lx.
9.4.2起重机电气房、司机室的照度应不低于50lx.
9.4.3起重机主要通道及扶梯平台人口处的照度应不低于20lx.
9.4.4起重机门腿上应设有声光报警器,当大车行走时,声光报警器自动发出声光信号。
9.4.5起重机最高处应设有红色航空障碍灯,并保证夜间供电不受任何影响。
9.4.6照明灯具应为防振型,室外和潮湿处应具有防水性。

9.5电线电缆
9.5.1起重机电线电缆的选择与敷设应符合JT/T70.1~70.5的相关规定。
9.5.2吊具电缆应选用特殊耐油橡套挠性多芯软电缆,并应在吊具上架和吊具本体间设置多芯插头与插座。
9.5.3在起重机上使用的电缆两头应有明确的标号并符合原理图或布线图要求。
9.5.4交流和直流的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应分开敷设。

9.6电缆卷筒
9.6.1电缆卷筒的电缆进出口密封措施应有效。滑环箱防水性能应有效、可靠。
9.6.2电缆卷筒放缆终点开关动作应有效、可靠,当开关动作切断运行机构电动机电源后,电缆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两圈电缆。
9.6.3电缆卷筒应装设有效、可靠的导缆器。导缆器安装应保证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发生电缆被卡现象。
9.6.4起重机宜采用能保持电缆张力恒定的电缆卷筒。电缆收放速度应与起重机运行速度同步。电缆在卷筒上的连接应牢固,并保证电气接点不被拉曳。

9.7接地与防雷
9.7.1起重机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
9.7.2具备整体金属结构的部分,其金属构架可用作接地干线,在钢结构非焊接处较多的场合,应设接地干线。
9.7.3可开启的控制柜门应以软导线与接地金属构件可靠地连接。
9.7.4起重机最高处应设避雷针,针体至少应高出航空障碍灯300mm。起重机应考虑设有将雷电安全引至地面轨道的设施。

10 安全保护装里

10.1超速、超载限制器
10.1.1当起升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
10.1.2当起升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超载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断上升电源,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起升机构仅允许荷载下降。
10.1.3当工作速度超过额定速度的115%时,超速装置应能切断电动机电源。
10.1.4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5%.

10.2极限保护装置
10.2.1大车运行机构、小车运行机构,起升机构都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10.2.2限位装置应能保证各工作机构在其运动的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10.2.3大车运行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应设有缓冲器,并和轨道端部的止档装置相匹配,保证起重机或运行小车能平稳地停止而不产生猛烈冲击。

10.3防风安全装里
10.3.1起重机防风安全装置应有效、可靠,符合JT399的规定。
10.3.2起重机应设置防台风设施。

10.4联锁保护装置
10.4.1集装箱吊具各动作与升降控制应有安全联锁,集装箱离地后禁止吊具转锁转动。
10.4.2锚定装置、夹轨(夹轮、顶轨)器、电缆卷筒与大车运行机构之间应互相联锁。

10.5故障监视诊断装里
配置有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控制系统的起重机宜设置有效的故障监视诊断装置,以便及时报警。

11 安装与试验

11.1起重机的安装应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并符合JTJ244的相关规定。
11.2起重机安装后投人正式使用前应按GB/T5905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12 使用与保养

12.1起重机的使用及起重机操作应符合GB/T6067的规定。

12.2起重机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将详情通知接班人员。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

12.3司机交接班时应对制动器、联轴器、吊具、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进检查。

13 操纵系统

13.1操纵条统的设计和布置应考虑人、机器和环境的综合因素,以保证起重机能安全可靠地运行。

13.2操纵手柄手感好,档位清晰,零位准确明显,操作灵敏。操纵手柄的动作方向应与机构动作的方向一致。

13.3操纵手柄操作力应不大于100N,操作行程不大于400mm。

14 维修与检验

14.1起重机的维修应按有关文件进行,可参照JT/T295的有关规定。

14.2结构件焊补时,所用的材料、焊条应符合设计要求。

14.3起重机在使用中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符合GB/T6067的相关规定。

(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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