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在事故抢险和预防工作中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分析全省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工作动态,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省局决定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对推动危险化学品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救援工作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的基本情况,并认真汇总、分析救护队上报的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应急办。
二、报告的范围和内容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情况(详见附件1)和预防性安全检查情况(详见附件2)。
三、上报时间:
每季度总结报告一次,下一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上报上季度工作情况。
四、上报方式:
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安监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联系人:张合
联系电话:0311-87803033;传真:0311-87803033
电子邮件:zhanghe033@sina.com
二○○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列表: 1 预防性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doc
2 事故救援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