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实施意见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实施意见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质检特函〔2015〕28号

颁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特种设备

颁布日期:2015-06-17生效日期:2015-07-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5-2015,以下简称新《核准规则》)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原《核准规则》)工作的衔接,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核准要求

  1、2015年7月1日起,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提出核准申请或延续核准申请的项目涉及常规检测的,按照新《核准规则》应同时满足4种检测方法(RT、UT、MT、PT)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其中提出延续核准申请的,如果已取得的常规检测核准项目未包括4种检测方法的,鉴定评审时应验证其未包括的检测方法的检测能力。

  2、2015年7月1日前受理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应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核准工作,其鉴定评审和核准工作可以继续按照原《核准规则》的要求执行。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持证机构,如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以内提出延续核准申请的,可以不按照新申请的无损机构对待,但因履行换证程序未能在旧证届满前取得新证的,自旧证届满至新证生效期间,不得从事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二、级别核定

  自2015年7月1日起,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上将不再标注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的级别,级别核定不再纳入行政许可的范畴。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年6月17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关于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情形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国际散装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执行《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2019年修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太原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全程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20年修订)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