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度清远市重点排污单位补充名录的通知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度清远市重点排污单位补充名录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清环函〔2019〕419号

颁布部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19-05-10生效日期:2019-05-10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增加补充2019年度清远市重点排污单位22家,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附件:清远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补充名录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0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22年修订)
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的通知
省生态环境厅 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的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规定》的通告
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入河排放口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