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防疫要求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防疫要求的通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京城管发〔2020〕13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0-02-24生效日期:2020-02-24

  商务楼宇(包括办公楼、写字楼)是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疫工作,对于保护员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的防疫要求,通告如下:

  一、鼓励各单位通过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AB角轮班、错峰上下班等灵活办公形式,降低人员集中度,人员密集的企业员工到岗率不超过50%。

  二、要求本单位返京员工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措施,有效掌握员工与疫情有关重要身体状况,有不适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并安排居家观察。

  三、要每日为员工监测体温,保障到岗员工按要求佩戴口罩。

  四、要安排员工分流乘坐电梯,乘坐人数不超过电梯轿厢最大容量的50%。

  五、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办公人员密度,保障到岗员工办公间距不小于1米、每人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对单一空间内人员数量较大的,要进一步增加办公间距和每人使用面积。

  六、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要求对公共部位、公共接触物品、重点区域进行每日清洁消毒。

  七、必须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要关闭回风,每周对关键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八、要实施分散就餐、保障就餐时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且不可面对面就餐,公共餐具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自办食堂的要严格掌握食堂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加大测温频次。

  九、要有效管理外面来访人员,防止对办公场所防疫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十、要明确防疫责任人、专职防疫人员。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的督促检查,对防疫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京城管发〔2020〕8号)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同地区相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北京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预案(2025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