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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常州市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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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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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常安监〔2017〕43号

颁布部门: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7-03-24生效日期:2017-03-24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68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安办〔2016〕103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安办〔2017〕1号)要求,现制定《常州市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4日

常州市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市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积极推进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工作落实

  (一)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要确定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机构或责任人,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确定风险分类和等级。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对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分析辨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六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等标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方法见附件一)。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本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三)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对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的区域、岗位要重点管控。将所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具体管控措施,形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帐,并报送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上报表格见附件二)。部(省)属企业报送市安监局。企业应做到持续更新,不断完善加强管控措施降低风险等级(至少一年更新一次)。企业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和管控措施;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风险告知卡示例见附件三)。

  (四)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企业要针对辨识出的风险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尤其要强化对存在较大及以上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二、切实高度重视,完善政府监管体系

  (一)要突出重点领域、高危企业、重点环节和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推动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二)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综合部署、协调推进。要突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三)要依据风险等级,对本地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企业科学划分监管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强化档案管理,对重大风险、管理状况、责任人、本质安全等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对监管档案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将指导督查作为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手段,对出现风险等级上升的高危行业企业开展有针对性地指导帮扶,找准差距,及时改进。

  三、抓好示范引领,注重统筹推进

  (一)2017年6月30日前各辖市区分别选取10-20家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为全面推广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累经验,下半年市安监局将组织验收工作。市安监局在24家部(省)属企业试点的基础上,选择开展此项工作较好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

  (二)2017年11月30前完成全市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企业;24家部(省)属企业的创建,并上报至市安监局(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帐)。各辖市区要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每月25日前向市局监管一处上报推进情况。市局监管一处将每季度督查各辖市区的推进情况。

  附件一:风险辨识等级划分方法(LEC法)

  附件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帐

  附件三:风险告知卡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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