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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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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常安监〔2017〕91号

颁布部门: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17-06-26生效日期:2017-06-26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常州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

常州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等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升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整合资源、构建平台、打造队伍、形成优势”的总体思路,分级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和应急平台等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结构合理、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1、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是修订部门预案。各地区要根据最新的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的各类生产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和修订,依法依规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完善企业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等特点,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属地原则向安监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备案;三是编制现场处置卡。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企业必须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现场应急处置卡,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实现高危企业岗位应急处置卡全覆盖。

  2、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一是明确要求。应急预案的编制要以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普查为基础,识别和评估危险有害因素,提出风险控制、隐患治理、重点预防、快速救援、协调联动、应急保障等措施,确保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二是严格审核。应急预案应当邀请本行业领域专家或社会机构进行评审或论证,确保应急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三是强化执法。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执法计划,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并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严格把关审核。

  3、加强应急预案培训演练。一是突出预案培训。加强企业全员应急管理操作实务宣传教育,强化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采用大众媒体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推动应急管理知识纳入普法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类人员应急管理履职能力。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建立每年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轮流与辖市(区)每年至少选择确定一个涉及重大危险源、高风险或群体性职业危害的科目开展合作演练的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近年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常态化的实战演练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使其更加科学合理。三是突出预案评估。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要求,科学设计演练内容,模拟实战场景,确保演练真实展示。要把发现问题、提升能力、完善预案作为演练主要目的,认真组织应急演练评估总结,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演练起到检验预案、提升救援能力的效果。

  (二)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1、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一是补充专业人才。以安委会专家组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家库为基础,吸收在行业领域有专业特长、具有关键仪器和特殊设备操作经验的专业人才,分级分行业领域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二是制定应急手册。组织专家制定符合本地区企业特点、针对各类典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的工作手册和现场救援指南,分别对应部门领导、企业负责人、现场员工的应急操作需求,满足各类人群的工作实际。三是明确经费保障。要设立应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专家活动保障。向在节假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前往事故救援提供技术保障的专家进行政策倾斜,给予重点奖励。

  2、建立多层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是企业救援力量。加快推进高危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企业必须建立专兼职队伍,充实装备、设施,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园区救援力量。工业园区要合理规划,整合资源,采取企业联合、政企联合、政府单独出资或依托本区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充实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和人员等方式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必须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明确序时进度,切实建成到位,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三是社会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加强引导和管理社会综合应急救援公益志愿者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应急值守队伍。一是建立制度。各辖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应急值守工作机制,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明确相关值守人员和联络方式,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应急值守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制定应急处置工作和信息报送指南,分解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确保突发情况下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强化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应急协调沟通机制,一旦遇到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联动机制进行处置。三是配套保障。为应急值守提供必要的场所后勤服务,协调完善值班轮休、就餐等保障机制,对节假期间和工作时间之外赶赴现场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合理安排补休和补助。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值班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构建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保障体系

  1、建立市级安全生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一是依托市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常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库。各专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定期梳理本地区、本行业涉及生产、储存、运输的相关资源和装备信息,将其纳入应急储备目录;二是与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签订物资储备管理协议或签订紧急供货协议,将应急物资交由企业储备,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明确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标准,构建政府储备与市场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拓展社会代储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和使用效益最大化。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一是关注重点企业的物资储备。推动重点企业结合本单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点危险源情况,对照自身生产工艺及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购置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防护救援物资、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二是突出危化物资储备针对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的物资储备要涵盖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类型及个体防护类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先期处置物资储备。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业必须配备足量的灭火器、逃生滑道、沙袋等专业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保障应急救援所需。

  3、加强应急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安全生产应急技术科技创新。联合有关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骨干企业集中开展以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和装备、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为重点的科技攻关项目,研发和设计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设施。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设施、生产装置的快速灭火、堵漏、洗消设备以及人员避险、红外检测等应急装备,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努力推进“自动化换人、机械化减人”。同时,要紧密跟踪国内外安全科技发展动态,及时掌握最新科技成果,适时做好转化与推广应用工作。

  (四)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体系

  1、强化市安全生产应急综合指挥系统建设。市、辖市(区)要依托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建立基于云平台的“互联网+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应急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建立具有统一标准规范、权威可靠、实时全面的应急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体系。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实现省、市、辖市(区)三级政府层面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系统无缝对接。

  2、加强重点区域安全生产应急预警系统建设。一是积极推动重大危险源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通过数据采集系统实现企业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等关键设施设备安全参数、视频信号、报警信息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实现企业直观、全面监控重大危险源的状况。为预防与控制危害,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提供重要的决策信息和技术支持。二是积极推进重点化工园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化工集中区集日常管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及时向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及周边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3、完善市级应急要素支撑工作机制。一是事故综合分析。加大对事故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力度,提高事故直报的及时率、完整率。加强事故统计信息分析研究,及时从事故多发的阶段性特征中寻找规律,指出应对措施和监管方向,形成事故风险预警机制。二是建立联席制度。加强市各综合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梳理危化品的道路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内的建筑事故、工贸企业的火灾事故等多部门联合作战的职能分工,提高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推动政策落实。研究建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等制度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任务分解阶段(2017年6月底前)。

  1、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和下发本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负责部门:各辖市(区)安监局)

  2、全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和高危行业编制重要场所和岗位的应急处置卡,并开展针对性应急培训,确保一线员工具备基本事故初始处置能力;(负责部门:监管一处、危化处)

  3、开展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信息调查,健全常州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信息库。(负责部门:规划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12月)。

  1、完成市级层面《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常州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印发工作;(负责部门:危化处、监管一处)

  2、完成市、辖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负责部门:规划处、各辖市(区)安监局)

  3、组织开展市、区联合的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负责部门:危化处)

  5、全市化工园区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完成本区域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库挂牌工作;(负责部门:危化处、规划处)

  7、完成“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与常州市应急平台对接工作,实现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传输和全市层面的应急联动;(负责部门:规划处)

  8、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签订物资储备管理协议或签订紧急供货协议;(负责部门:危化处、监管一处)

  9、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完成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部门: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

  10、建立政府购买第三方提供应急救援服务机制;(负责部门:规划处)

  11、组织开展全市应急值守开展情况专项抽查检查;(负责部门:办公室、规划处)

  12、沟通协调财政部门拟定常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补助办法。(负责部门:办公室、规划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

  1、完成市、辖(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负责部门:规划处、各辖市(区)安监局)

  2、升级原有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开发事故现场无线监控系统,实现移动执法终端远程查看事故现场画面;(负责部门:规划处、各辖市(区)安监局)

  3、开展条件成熟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与市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平台对接;(负责部门:规划处、各辖市(区)安监局)

  4、联合有关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骨干企业开展科技攻关项目,至少向省市有关科技计划申报1个项目;(负责部门:规划处、各辖市(区)安监局)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0月)。

  1、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负责部门:规划处)

  2、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考核验收。(负责部门:规划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属地为主、行业主管、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安全生产监管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和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各项工作的建设。

  (二)明确责任,稳步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认真组织研究,统筹部署,根据体系建设任务要求进行分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压实工作责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定期开展建设评估和总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落实。要定期通报体系建设的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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