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颁布部门:南宁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12-30生效日期:2020-12-3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12月22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周红波
  2020年12月30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南宁市人民政府顾问聘任暂行办法》(1996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二、《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公布,根据2005年5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改);

  三、《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2003年1月2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公布,根据2005年5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08年3月3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四、《南宁市贷款道路桥梁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2005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

  五、《南宁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2009年12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

  六、《南宁市实施城市管理委托执法暂行规定》(2013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地区相关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南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工贸行业复产复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南宁市2024年度“无废细胞”名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宁市城市内河湖泊保护管理规定
同专业相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律师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矿山救援技能竞赛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碳中和评价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有关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