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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开展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线上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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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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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粤应急函〔2021〕365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9-07生效日期:2021-09-07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省应急管理厅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自9月16日,在全省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全省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工作要求

  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使用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编制的《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培训和考核大纲》,附件1)。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可自行组织培训,也可以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编制出版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材》,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各单位企业培训时可参考使用。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大纲。考核统一使用《培训和考核大纲》。

  (二)考核安排。自9月16日起,通过“学习强安”APP在线考核(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培训结束后,考生通过“学习强安”APP报名并与所属企业绑定,报名后在线答题考试,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立即颁发成绩合格证书。

  (四)考核设置。考核只设理论考核一个科目,均为标准化题型,包括单选题和判断题。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成绩合格,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五)考核费用。考核免收费用,任何机构不得收取考生考核费用。

  四、证书事项

  (一)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广东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颁发《广东省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

  (二)合格证书页可以下载证书,考生亦可登陆“学习强安”APP,在“学习”—“考试”或者“我的”—“证书”栏目下载,各生产经营单位亦可打印存档。合格证书仅作为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培训合格人员的资格资质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实行实名认证,报考人员应通过APP人脸识别并保证考试由本人完成。考核设定考试次数,报考人员应当珍惜考试机会,在规定的次数内通过考核。

  (二)报考人员可在“学习强安”APP“学习”—“练习”栏目或“学习”—“考试”栏目点击“模拟练习”进行考前在线模拟练习。

  (三)企业及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可通过学习强安APP客服(“强安”右上角机器人或“我的”—“小安在线”)进行反馈;如有相关政策问题请参见政策解读(附件3)或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四)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要明确1名同志作为系统管理员,为县(市、区)开通相关账号、查询统计本地区考试相关情况(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并于9月16日前将系统管理员名单(附件5)报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任靓,电话:020-83133272,邮箱:yjt_pxkh@gd.gov.cn)。

  附件:1.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2.“学习强安”在线考试操作指引

            3.政策解读

            4.“学习强安”考试后台操作指引

            5.系统管理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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