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青环委发〔2022〕2号

颁布部门: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2-03-31生效日期:2022-03-31

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单位:

  《青岛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市委第27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5年修订)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规范应急管理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常用现场强制标准规范合规指引》的通知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部分重点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城镇排水条例
同专业相关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佛山市经营性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
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5年修订)
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佛山市经营性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
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5年修订)
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