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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合肥市工贸企业防范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肥市工贸企业防范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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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合应急〔2022〕32号

颁布部门: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

颁布日期:2022-05-16生效日期:2022-05-16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合肥市工贸企业防范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合肥市工贸企业防范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工贸企业已发生亡人事故10起,死亡1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同比增加42.9%,其中发生机械伤害事故6起,死亡6人。为坚决防范遏制工贸企业机械伤害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贸行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根据3月31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工贸企业防范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近年来车辆伤害尤其是铲车、叉车伤人、机械设备伤人事故多发,聚焦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以检维修、设备维保、交叉作业和场内运输(作业)车辆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类机械设备及场所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并严格落实车辆、设备管理安全制度,完善车辆、设备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可靠;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范设备安全操作流程,严格纠正、严肃查处“三违”行为;夯实安全基础,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确保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

  三、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涉及机械伤害的工贸行业企业。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企业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证上岗、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相关工作是否落实。

  (二)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机械设备运行规程、试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是否建立机械伤害应急处置方案。

  (三)企业设备检维修制度是否健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对巡检类型、巡检内容、巡检记录、巡检时间、巡检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报告、巡检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出明确规定;执行是否有完整记录。

  (四)企业相关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有无重大缺陷和隐患,是否进行定期保养维护。

  (五)企业设备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设备上的电气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可靠。PE线是否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企业设备防护罩、盖、栏是否完备可靠,其安全距离、刚度、强度及稳定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企业设备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是否灵敏、准确;附属装置是否齐全。

  (八)企业设备操作平台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九)企业设备各种取料、落料装置标识是否清楚、动作是否灵敏可靠,机械手活动区域是否设置防护栏、屏护,并与动力回路联锁。

  (十)企业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参加岗前技能培训,新员工是否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具备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十一)企业是否开展机械伤害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及整治措施,是否按照发放标准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十二)企业危险操作岗位是否配备专用工器具,是否用手代替工具进入危险区域送料,专用工具是否按规定存放。

  (十三)企业是否对产生尘毒危害的设备配置防尘、防毒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防尘、防毒设施是否与动力回路联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十四)企业作业现场是否有明显的安全提示及警示标志,是否设置危险因素告知牌。

  五、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5月1日至5月15日)。各地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现状,明确治理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2年5月16日至8月31日)。各有关企业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整治重点内容和《防范机械伤害安全专项整治企业自查表》(附件1)全方位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梳理企业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自查的隐患问题全部“清零”。企业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表要报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企业自查上报情况,摸清问题底数,合理统筹监管力量,开展抽查检查,检查企业数按不低于辖区内工贸企业总数30%比例执行。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跟踪督办整改,并建立“一企一档”台帐。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要对开展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查找不足,梳理工作经验,提炼成功做法,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总结连同《防范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数据统计表》于2022年10月31日前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工贸处(联系人:王锦尚,邮箱:453798347@qq.com)。市局适时对各地落实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认真查找当前工贸行业企业防范机械伤害事故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抓实抓好专项治理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杜绝“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地要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治理取得实效。要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和自查自纠,严厉打击“三违”行为。要鼓励企业采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手段,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排查隐患,闭环管理。相关企业要认真按照要求,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采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提高工贸行业企业安全危险辨识管控能力,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附件:1.防范机械伤害安全专项整治企业自查表(试行).doc

           2.防范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数据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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