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开展2022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合安办〔2022〕42号

颁布部门: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

颁布日期:2022-05-23生效日期:2022-05-23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肥及市属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及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现就开展2022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推进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举措的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开展至12月底。

  三、活动内容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在各地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各项针对性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专题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以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举措和成效。继续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向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形式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合肥应急”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开展“每日一学”活动,每天推送一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促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

  2.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全面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宣讲活动,并结合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宣讲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6月底前,市、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围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开展1次专题宣讲,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扎实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1.多形式强化《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 7 项职责。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安全生产协会举办“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摄影比赛,促进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合肥应急”政务微信开展“学法标兵”有奖竞答,让《安全生产法》走进群众生活,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2.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阐释,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各行业领域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积极举报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强化群防群治。

  3.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力度。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要联合中央驻皖和省、市级主要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4.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市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等领域事故多发,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发起“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职代会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积极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等专题宣传

  1.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专题宣传。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40项工作举措,深刻领会40项工作举措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邀请《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专版报道我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举措和成效。

  2.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专题宣传。广泛宣传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要求和举措,积极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的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推动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市安委会办公室邀请《安徽经济报》记者专版报道我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题宣传。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市安委会办公室邀请“中安在线”记者现场跟踪采访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

  4.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联合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取得的重要成果、显著的工作成效,开展典型经验集中宣传推广报道。

  (四)广泛开展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6月16日前后,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等,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开展市级“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制作一批公益广告、海报、原创动漫、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抖音账号、户外LED电子屏、楼宇电梯广告屏等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进行安全和应急知识科普。市安委会办公室分别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制作推出3部微动漫视频。

  3.开展“主播讲安全”活动。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和有影响的公众人物等开展“主播讲安全”活动,走进企业、安全文化场馆等,以直播互动、线上展示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五)创新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按照合肥市安全宣传“五进”两年攻坚行动任务清单,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上创新探索和实践,继续深入推进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启动“农村安全小喇叭工程”。在已建成应急广播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瑶海区,依托应急广播,建设完善安全宣传“农村小喇叭”,针对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活动,打通安全宣教的最后一公里,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安全支撑。

  3.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居)民、学校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应急救护培训等,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企业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组织特色专题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带你走进安全体验馆”活动,通过“合肥应急”政务微信招募20组中小学生家庭,前往清华公共安全研究院熠能星安全文化体验馆参观学习,在亲身体验中增强安全意识;在全市选取50条公交重点线路,以LED灯箱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以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举办征文活动。

  (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

  “安全生产庐州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

  1.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2.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将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公布事故处理结果、总结警示教训,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时刻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周在“合肥应急”政务微信视频号推送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着力加大警示教育覆盖面。

  3.曝光典型案例。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整治等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社会公众举报等,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每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曝光1至2个典型案例,并于每月20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各地实际、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制定方案,细化具体任务,保障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各地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作用,大力利用各种社会面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内容宣传报道。要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广泛张贴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及挂图、利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微动漫视频,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1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联络人(附件1),于5月27日前与活动方案一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6月份每周四下午5时前报送本周典型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填报累计数据。7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和6月份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联系人及电话:陈荟东,63771836;胡瑛珏,62755818。电子邮箱:hfyjzx@126.com。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2.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2025年修订)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订)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年修订)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全程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省食品药品安全办 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名单”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订)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年修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