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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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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安办〔2023〕14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3-05-30生效日期:2023-05-30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精神,增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现就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组织领导。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履行应急预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应急预案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各项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的责任,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要按照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二、强化风险辨识评估和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应急预案编制前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识别本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会同专业机构和专家,深入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后果、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的措施;要调查掌握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三、强化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规范性。要重点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等规定、标准,以应急处置为核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做到应急预案编修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措施科学。要结合组织管理体系和部门职能,科学设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要立足应急处置能力和权限,明确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制定相应层级的应急处置措施。要明确事故信息报告、响应分级与启动、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做好与属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

   四、强化应急预案内容针对性。要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制定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处置卡。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应急处置卡,明确重点人员的联络方式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处置措施。各相关部门、各区要加强对本行业、本地区典型做法的总结推广,有效提高应急预案的规范性、针对性。

  五、强化应急预案评审论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以及中型规模(含)以上(企业分类和规模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企业,要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9011-2019),采取会议形式,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六、强化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做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相关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时,应提交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书、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应急预案备案材料后,对于评审结论为“通过”且材料齐全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级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相关规定、要求确定。

  七、强化应急预案宣教培训。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课程,提高应急预案管理干部和人员的业务水平。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应急预案知识及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确保各岗位从业人员熟知应急预案内容,了解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岗位应急职责,掌握自救互救、避险逃生以及先期处置的基本技能,提高事故第一响应能力。

  八、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训练。要落实应急预案演练具体规定,制定应预案急演练计划,并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开展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优化演练方式,在重点场所、重点班组、重点岗位、重点时段推行“周训练、月演练、季检验”机制。以班组为单元开展“周训练”,利用小块时间、选择小块场地、针对细小问题,结合岗位练兵开展灵活多样的训练;以车间为单元开展“月演练”,针对生产工艺、原料性质、反应方式等特点,围绕现场处置方案进行演练;以企业为单元开展“季检验”,组织跨部门的综合性、检验性演练,对应急预案、指挥、队伍、装备等进行充分检验。

  九、强化应急演练评估总结。应急演练组织单位要加强对应急演练的分析评估,通过单位自评、专家讲评、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充分评价,重点查看应急响应是否迅速、应急联动是否顺畅、岗位履职是否到位、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切实掌握应急能力底数实情。要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需要调整完善应急预案内容的,要及时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并按程序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和归档工作。

  十、强化监督检查与服务保障。各区、各部门要将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的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内容,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创建工作。要提高服务意识、“添秤”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等时期,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咨询,服务保障企业、行业、产业安全发展,以实际行动坚定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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