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文山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文山州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文山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文山州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4-03-28生效日期:2024-03-28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将《文山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文山州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对外公开发布。纳入名单的企业将作为文山州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环境管理与执法过程中的重点监管对象。

  附件:1.文山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2.文山州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8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无相关记录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