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建筑施工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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