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加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邮政局《关于加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建设规划局、市房产局、市邮政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服务功能,保障人民群众通信权益,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江西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办[2007]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含信报箱群、信报箱间)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的重要性 城市住宅楼房“通邮”问题是城市居民生活的一件大事。城市住宅楼房设置信报箱,实行插箱投递,是城市住宅楼房通邮的必备条件,是实现法律赋予公民基本通信权利不可或缺的部分。信报箱作为城市住宅楼房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城市经济发达、社会文明,建设“宜居”城市的标志。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西省邮政条例》对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均有明确规定和强制性要求。建设部在2003-2005年制定的《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设规范》国家标准中明确了住宅应安装信报箱及物业部门负责公用设施维护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国家标准明确了城市新建居住区的邮政网点建设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产、邮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的重要性,要从关注民生、保障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理解、重视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工作,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新建楼房信报箱建设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各建设单位要提高认识,从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过程中统筹考虑,加强信报箱等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确实将其纳入公用设施建设监管范畴,与住宅楼房同步建设。自2010年7月1日起,住宅楼房建设项目规划申报时,报批图中要有信报箱等邮政通信设施内容,按要求设置信报箱(群、间、亭)。 (二)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要将信报箱建设成本纳入建设总体预算,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设计、安装信报箱。住宅楼房信报箱的生产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省邮政管理部门监制许可的生产厂家提供,由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安装。 (三)各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邮政信报箱)》(建标[2000]259号)、《住宅区信报箱群(间)工程设计规范》(YDJ/T2009-9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楼房信报箱》、(YZ/T0061-2001)等国家、行业标准,将信报箱作为住宅楼房的必需配套设施列入设计,无信报箱设施内容的不得盖章出图。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将信报箱建设纳入审查内容,严格把关,对没有信报箱设计和不符合信报箱设计规范的设计图纸一律不予审查通过,不准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安装信报箱,不得擅自变更。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监理单位要将信报箱设施纳入施工监管范围,对未按图施工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四)新建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通知县以上邮政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将信报箱作为一项竣工验收内容一并验收备案。对验收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报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新建楼房安装信报箱的各种形式及适用对象 1.信报箱间:单独建设或位于建筑物底层相对独立的四周布满信报箱的房间,有利于投递员插箱投递和小区居民集中开箱取邮件报刊。 大型居民住宅小区要在小区入口处建设单独的信报箱间或在入口处的小区物管房旁边建设信报箱间,供邮政部门使用。邮政部门要利用信报箱间开办普遍服务范围的邮政业务,使小区居民能就近用邮,切实解决居民通邮、用邮问题。 2.信报箱群:在楼房、建筑物的底层入口处或单元入口处建设的由多个单体信报箱组成的连体信报箱组。 独栋楼房或较小的居民住宅小区要在楼房的底层入口或单元入口建设信报箱群。如底层入口或单元入口装有防盗门,则不能建在防盗门内,要安装在其它适当位置。 三、在建但没有信报箱建设内容的楼房信报箱建设要求 2010年7月1日以前已经通过审批或正在建设的住宅楼房,还没有竣工验收的,如果没有信报箱建设内容的,要根据工程进度,切入规划立项、设计、施工各个环节,增加信报箱(群、间、亭)的建设内容。 四、已建好但没有安装信报箱的楼房信报箱建设要求 (一)2010年7月1日以前投入使用未安装信报箱的住宅楼房,由邮政企业会同产权人和物业部门,发挥社会力量,多渠道逐步完善。对于无法落实产权单位的楼房,邮政企业可根据居民用邮需求在合适地点、位置安装单体信报箱或信报箱群,供居民使用,物业部门和居民要积极配合,提供支持,不得借故阻挠。 (二)城市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将信报箱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设计。因建设需要拆迁、改建信报箱的,须事先与产权人、管理单位和邮政部门协商,落实迁移、改建场所,保证邮政通信正常运行,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故意损毁信报箱。 五、信报箱管理要求 (一)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将信报箱等邮政通信设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范畴。产权人和物业部门应重视加强信报箱管理,负责信报箱维护、更换,保障居民通信权益,为邮政部门履行普遍服务提供方便和支持。经协商亦可委托邮政部门代理维护,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二)信报箱是供楼房用户接收邮件、报刊使用的。为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的通信秘密等需要,除邮政部门投送邮件、报刊外,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投入任何商业性质的物品。 (三)无论是新建、在建还是已建好的居民住宅小区,未设信报箱间的,不能提供相应房屋的,产权人(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给邮政部门在小区内建设邮政局所(邮政服务点)或邮政报刊亭提供便利条件。 (四)信报箱已建设安装在住宅楼房防盗门内的,有关部门要责成产权人(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自接到本意见之日起,六个月内自行按统一标准将信报箱迁移、改造至防盗门外,便于邮政部门插箱投递。 信报箱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各级建设规划、房产、邮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将信报箱建设作为城市住宅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纳入公用设施监管范畴。各级建设规划、房产、邮政等部门要采取联席办公的方式,定期对信报箱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使信报箱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方便、快捷用邮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级邮政部门对信报箱建设已达标的城市住宅楼房和住宅小区,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保证及时通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通信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