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8〕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4〕12号)文件精神,特建立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大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三降”目标,为黔东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分析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对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部门协作配合,促进道路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责任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州政府办、州经贸委、州监察局、州综治办、州公安局、州安监局、州交通局、凯里公路局、州建设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司法局、州广播电视局、州交警支队、州农机服务中心、州运管处、凯里高管处、人保财险黔东南分公司。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州政府办:负责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政府抓好联席会议制度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州综治办:把道路交通安全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州公安局:督促各警种履行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与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做好创建“平安大道”、“平安畅通县区”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倒查调查工作。 州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把驾驶人考试、发证和机动车入户、检验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文明执法,加强依法对交通违法处罚、记分等管理力度;与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做好创建“平安大道”、“平安畅通县区”,实施好“畅通工程”,推进“五进”工作的开展;加大对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科学分析交通事故成因,提出预防交通事故对策;依法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严惩道路交通肇事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倒查调查工作。 州交通局:全面清理、整顿、规范驾驶员培训学校和教练员队伍,审查运输企业经营资格和从业人员资格,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加强对驾驶人队伍的安全教育,合理安排班线、班次;督促、检查运输企业落实“三关一督促”制度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创建“平安大道”;实施“安全保障工程”,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布局,加快县乡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管辖道路上的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情况和提出的建议意见,开展整治工作,并定期通报整改情况;严格新建、改建道路的验收,坚持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施行、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符合交通安全通行要求,防止出现新的危险路段;负责整治超限、超载运输、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 凯里公路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创建“平安大道”实施“安全保障工程”,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管理道路上的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情况和提出的建议、意见,开展整治工作,并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新建、改建道路的验收,坚持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施行、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符合交通安全通行要求,防止出现新的危险路段;负责整治超限、超载运输、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 州安监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单位或部门履行管理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督查落实交通违法、交通肇事抄告制度;严格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州经贸委:排查整治机动车非法改装企业,依法对不按规定解体报废汽车的回收企业,买卖、伪造整车出厂合格证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州监察局:督促成员单位履行管理职责,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失职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州建设局:加强对城市道路建设的监督工作,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技含量,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监督城市大型建筑落实应有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与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畅通工程”工作。 州教育局:监督学校、幼儿园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广大师生及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建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 州农机服务中心:负责拖拉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员培训考试发证,把好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准入关;对拖拉机驾驶人实施教育培训;开展对拖拉机及驾驶人行车秩序检查治理。 州卫生局:督促医疗机构建立交通事故救治应急机制,开辟救援“绿色通道”,提高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开展紧急救助常识的教育和培训,有效地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致死率、致残率。 州工商局:加强对机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督,严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等流入市场;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大道”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大力清查马路市场等非法占用道路问题,并加强对个体私营业主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州质监局:加强对机动车及其配件质量性能和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罐体检验,严防质量性能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配件、罐体流入市场,定期对机动车或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标定,并加强管理。 州司法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配合做好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州广播电视局:加强对公众道路交通安全的义务宣传教育,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凯里高管处:抓好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联防联管合力。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州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成员单位的提议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的事项,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抓好贯彻落实。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向联席会议通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情况,并提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