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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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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09〕19号

颁布部门: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3-11生效日期:1900-01-01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交通局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
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交通局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运输企业(包括道路客运企业、道路货运企业、维修企业、驾培企业和运输站场等)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得到加强,道路运输秩序及公路交通环境得到改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实现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
成立太原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专项整治领导组?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
组 长:王建生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建刚 (市交通局局长)?
副 组 长:郭太林 (古交市副市长)?
张 强 (清徐县县长)?
韩 勇 (阳曲县副县长)?
德奎强 (娄烦县副县长)?
董 良 (小店区副区长)?
张志勤 (迎泽区副区长)?
高 伟 (杏花岭区副区长)?
王承江 (尖草坪区副区长)?
张 霞 (万柏林区副区长)?
牛东全 (晋源区副区长)?
赵瑞雪 (市交通局副局长)?
任选平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贾全福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成 员:闫元亮 姚忠杰 李锁亮 武福敬 杨武良?樊海光 苏广生 郑俊 宁克强 梁建成?孙元梅 杨晋涛 崔跃龙 杨引亮 戴长永 ?
(二)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任选平?
副 主 任:崔跃龙 杨引亮 戴长永和各县(市、区)交通局分管副局长。 ?
成 员:薛建生、孟永正、王建军、田卫民、任晋声、王建强、李庆文和市各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三)市联合检查工作组?
由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公管处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三、整治检查内容 ?
(一)对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及公路管养单位检查?
1.是否按照市政府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责任制;是否对本企业(业户)、本单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认真进行整改。 2.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依法领取相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道路运输有关人员是否取得合法有效资质;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3.运输车辆及公路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存在违法营运现象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营运各项制度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落实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机构和责任人。?
5.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道路运输企业(业户)是否制定有效防止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行车接打手机等重大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公路养管单位是否制定危桥、险路、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及安全防范措施;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按时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及工作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是否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公路养管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二)对政府和行管部门检查?
1.是否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辖区内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隐患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非法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列入取缔名单并实施取缔;是否对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列入停业整顿名单予以停业整顿;是否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营运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加强日常监管;是否对所有列入取缔、停业整顿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进行公示;是否对五类危桥及四类病害桥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多发路段采取有效整治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是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业户)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格局;是否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考核指标进行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级管理部门“一岗双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问题,会议议定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
4.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各项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当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足配强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本地区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预案,配置相应人员装备;是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经费、装备。?
6.是否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是否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四、整治方式 ?
(一)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及基层公路养管部门自查自整?
1.存在违反国家有关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非法违法营运行为的,立即停止非法违法营运行为,主动如实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不如实报告的,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不积极整改的,由监管部门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确保营运安全。?
(二)县级政府及公路养管单位全面排查整治?
1.对未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无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列入取缔名单,实施取缔。?
2.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列入停业整顿名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后复产的,分别由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字。?
3.对其他证照齐全、符合道路运输条件的企业(业户),列入正常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名单,加强日常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将本辖区所有道路运输企业(业户)按上述三种类型分类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签字上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市汇总后报省。专项整治期间,市、县(市、区)将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名单在本地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市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全面检查?
1.查看对已列入取缔名单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是否真正实施了关闭,关闭是否达到标准,是否明确了跟踪检查部门和责任人。违法违规的,实行责任追究。?
2.对证照不全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停业整顿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进行检查确认,区别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对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督促其依法搞好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五、整治检查步骤 ?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配齐人员、建立制度、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企业(业户)自查自整和县级政府排查摸底阶段(3个月)。所有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查事故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整改。县级政府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道路运输企业(业户)进行排查摸底、分类登记、分类整治、公布上报。?
(三)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阶段(6个月)。省市县三级联合检查工作组在各县(市、区)政府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公布上报。?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2个月)。市领导组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再检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行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要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严格检查程序,及时将检查结果书面反馈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或违法行为,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责成当地政府督办。?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和舆论监督力度,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和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统筹安排,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所需经费到位,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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