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海外华商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共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果,促进广西与东盟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交流与合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务院侨办决定联合举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邀请海内外重点华商共聚南宁,进一步推介广西为配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新举措和新发展,寻找商机,共谋发展。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会议主题 同享机遇 共同发展 二、会议名称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 间:2010年6月8—10日 (二)地 点:南宁明园新都酒店 四、嘉宾 (一)重点华商代表 (二)世界500强企业代表 (三)国内侨商会代表 (四)广西相关市和部门代表 (五)广西企业代表 (六)新闻记者: 1.港澳及东盟媒体记者 2.广西主要新闻媒体记者 五、会议日程安排 6月7日 全天报到; 18∶30 自治区人民政府欢迎宴会 6月8日 上午 8∶30-8∶50 自治区领导会见重点华商代表; 9∶00 开幕式; (1)国务院侨办领导致辞 (2)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致辞 9∶30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的广西 新商机”主题推介 9∶45 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发建设情况介绍 10∶00 华商代表演讲 11∶30 会议结束 下午 考察南宁中国东盟经济园区(武鸣) 6月9日 上午 考察钦州保税港区 下午 考察防城港沿海工业区 6月10日 上午 考察北海电子工业园区 下午 返回南宁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自治区侨办 协办单位: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委会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的广西新商机推介会组委会 主 任:任启亮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陈 武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魏 然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祖华 自治区侨办主任 张建青 国务院侨办经济科技司副司长 夏付东 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束 华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苏道俨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刘树森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陈瑞贤 自治区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 杨静华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冯祖华 自治区侨办主任(兼) 副主任:钟志英 自治区侨办副主任 林容蓉 自治区侨办副主任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一名领导 自治区财政厅一名领导 自治区商务厅一名领导 自治区北部湾办一名领导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一名领导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侨办,下设会务组、联络接待组、宣传组。 1. 会务组 组长由自治区侨办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负责人担任。工作任务: (1)负责工作方案的拟订、报批,经费预算落实和使用。 (2)负责推介会议程安排、现场组织协调。 (3)负责草拟领导讲话、主持词。 (4)负责准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演讲稿。 (5)负责准备“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情况”演讲稿。 (6)落实介绍会上介绍情况以及参加招待宴会的领导。 (7)负责自治区领导会见华商的安排。 (8)负责招商材料的准备。 (9)负责赠送客人礼品的购买。 (10)负责联系落实介绍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11)介绍会工作总结。 2. 联络接待组 组长由自治区侨办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1名负责人担任。工作任务: (1)落实介绍会场地安排、会场布置。 (2)招待宴会场地落实及布置。 (3)负责制作请柬、邀请参会人员。 (4)负责参会嘉宾的迎送和食宿交通、会后考察安排。 3. 宣传组 组长由自治区侨办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新闻办负责人担任。工作任务: (1)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2)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有关领导和重点华商。 4.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安排客商考察活动。 七、经费预算 举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经费由自治区财政专项解决。(另作专项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