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市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西安市城市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架空线缆落地进度,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容貌景观,促进西安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制定我市城市架空线缆落地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大力实施城市架空线缆落地,净化城市地上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资源,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建设适宜发展、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国际化大都市。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 用3至5年时间,完成我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重要道路、城市广场等重点区域、旅游景点周边和城市出入口的架空线缆落地工作,建设完备、实用、合理的地下线缆管道网络,改善我市立体空间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架空线缆落地和地下管网建设领导小组。董军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钱引安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区及电力、通信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公用局。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部署架空线缆落地和地下管网建设的总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研究解决全市架空线缆落地和地下管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市架空线缆落地和地下管网建设的政策和计划,综合协调全市架空线缆落地和地下管网建设工作中涉及到省、市、区、开发区、供电、通信企业以及驻地驻军单位之间的相关事宜,指导西安城投集团组建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市政府制定出台《西安市城市架空线缆落地管理办法》和架空线缆落地专项规划。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市场主体,负责架空线缆落地的组织实施。 (二)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全市架空线缆落地专项实施规划。 架空线缆落地工作从城市中心区开始,逐步向一环、二环、三环展开,兼顾城市重要区域、城市出入口、旅游景点周边,以及城市新建改建道路,逐年分步实施。 (三)坚持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的原则 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全市电力和通信地下管道建设、经营、管理的唯一主体,统一组织实施电力、通信线缆落地工作。 (四)坚持强力支持、政策引导的原则 市政府加大对架空线缆落地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制定架空线缆落地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鼓励进行共同沟建设,引导各线缆权属单位主动配合实施落地工作。 (五)坚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 西安市架空线缆落地和地下管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发改、规划、城管、财政、建设、市容园林、物价、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各区(含开发区)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架空线缆落地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架空线缆落地工作顺利实施。 五、责任分工 (一)市市政公用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和相关建设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市规划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及电力和各通信运营单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管网专项建设规划;在管沟建设过程中,简化审批手续;实现现有管沟资源与新建管沟资源的合理利用、科学整合。 (三)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将年度架空线缆落地整治项目纳入城建计划统一管理,并落实政府配套资金。 (四)市工信委: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整合资源,共享通信线缆管沟资源;负责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制定出台《西安市通信建设管理办法》,规范通信市场建设管理。 (五)市市容园林局:积极配合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简化审批手续;按照整治工作计划做好树木移栽和绿化恢复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架空线缆落地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及审核工作,做好自身专用线缆落地改造的衔接实施工作。 (七)市法制办:负责制定、审核我市有关架空线缆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八)市物价局:负责调研并制定地下资源有偿使用的相关价格政策,并报请省物价部门批准。 (九)市工商局:负责协调组建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查处利用杆线进行架空线缆租赁经营活动。 (十)市民政局、西安警备区:负责协调驻军单位,做好军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的配合工作。 (十一)各区政府及开发区:负责协调和动员沿线单位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保障架空线缆落地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协调解决变压器和分支箱等设备的摆放位置;负责做好架空线缆落地整治的宣传工作,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二)西安供电局:负责按照西安市架空线缆落地专项规划,制定全市电力线缆落地计划;按照年度架空线缆落地项目建设计划,制定本系统投资计划;在电缆沟道竣工交付后,负责组织实施电力架空线缆落地工作。 (十三)各通信运营商:负责按照西安市架空通信线缆落地专项规划,制定各自通信线缆年度落地计划;按照年度架空线缆落地项目建设计划,制定本系统投资计划;负责在通信沟道竣工交付后,组织实施通信架空线缆落地工作。 (十四)西安城投集团:负责牵头组建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十五)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架空线缆落地的实施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组建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西安市架空线缆落地和地下管网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西安城投集团、省广电公司等单位分别出资成立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具体实施架空线缆落地整治项目和建成通信管沟资源的维护、运行及经营管理。 (二)制定出台《西安市架空线缆落地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解决架空线缆落地和地下管网公司运营中将会遇到的问题,为架空线缆落地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三)新建通信沟道由西安市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一投资建设,合理收取租赁、买断等相关费用;已有地下管道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原则由西安市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整合资源,进行(电力、通信资源)改、扩建工作,向各通信运营商开放资源,按沟道建设成本收取租赁、买断等相关费用;对于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期间,主动配合,积极支持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开展的通信运营单位可考虑适当减免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占用费。 (四)市规划、市政、园林、交管等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为架空线缆落地创造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