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乌海政发〔2010〕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在强降雨和特大洪水的诱发下,全国范围内陆续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带来了重大财产损失,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9月份,我市将进入秋季多雨季节,为增强防治和应对地质灾害能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根据自然地理位置环境和资源开发利用中形成的实际情况,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和地面塌陷。面临今年的极端气候,一旦发生上述地质灾害,将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以预防工程活动不当遭遇或引发地质灾害为重点,不断增强地质灾害防御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各区重点针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城镇、乡村等人员聚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地区和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区等,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和帮助下,依靠基层政府和组织,发动群众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 三、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处置。对所有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切实落实巡查人员和责任,对重大隐患点实行24小时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要重视和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装备,同时,要关心他们的安全和生活。凡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对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点周围的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政府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资金、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村庄集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 加强村庄集镇规划和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是避免选址不当遭遇地质灾害或不当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有效方法。各区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乡规划、村庄规划时,必须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的单位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的规划不予批准。尚未编制镇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地区,应对居民建房选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确认可能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配套工程验收合格前,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选址的安全性,为受地质灾害威胁村民的搬迁预留安全的建设用地。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预警预报工作 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地质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防御意识,提高遇灾自救能力,使广大群众能自觉参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灾害前兆,开展自救互救,减少灾害损失。各区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在每年主汛期前开展不少于1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规定、传授防灾避险知识。 六、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及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督促部门和乡镇政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工作,水利、交通、铁路、建设、安全监管、教育、电力、人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成立市地质灾害防治及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徐德林 副市长 副组长:赵 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万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赵忠武 市政府市长助理、水务局局长 顾文友 市人防办主任 尹中强 海勃湾区副区长 朱晓峰 乌达区副区长 武建国 海南区副区长 白海融 市教育局副局长、正处级督学 赵宇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 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豫海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晞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武东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温久川 市环保局副局长 宋海清 市规划局副局长 于金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孔庆文 市煤管局局长 姜 桓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尚智 市地震局局长 杨希斌 乌海电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豫海(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