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 2009 ] 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09年8月13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省政府“安全河南”创建工作部署和将我市作为省级创建试点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新乡”创建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政府“安全河南”创建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实施“依法治安,固基强安,科技兴安,投入保安,文化促安”五大战略举措,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构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提升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安全新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县(市、区)”、“安全乡镇(办)”、“安全行政村”、“安全社区”、“安全企业”等一系列创建工作,到2012年,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监管网络体系完善,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扎实深入,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知识普及面广、防范能力强;事故总量明显减少,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实现安全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安全状况稳定好转,职业安全、公共安全水平全面提高,达到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水平。 三、工作步骤 “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分四步实施。 (一)制定方案、动员发动阶段。2009年8月底前,根据省政府创建试点工作意见,制定“安全新乡”创建实施意见和各级、各单位创建标准;召开会议和利用媒体,广泛动员发动。 (二)全面启动、初见成效阶段。2009年9月至12月,各级、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部署,依据创建标准全面展开,并在一些方面取得成效,为全省起到引路示范作用。 (三)整体推进阶段。从2010年开始,深入开展“安全新乡”创建活动。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授牌一个的模式,由市政府安委会组织专家组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单位,由市政府授牌,并给予奖励。验收标准和奖励办法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四)总结完善与巩固阶段。到2012年底,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居委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基本达到“安全新乡”创建工作标准。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实施“依法治安”,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职能。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体制机制,由目前的监管为主改为监察为主,代表本级政府对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察监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察执法,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职能。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充实执法力量,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 2.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的路子,按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联合执法”的要求,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集安监、综治、信访、公安、司法、人武“六位一体”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村(居委会)各类资源,建立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村(居委会)一级集安监、大学生村干部、综治、信访、警务、民调、治保、民兵“八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建立事故隐患奖惩机制,开展隐患拉网式排查、战役式整改、档案式管理、追踪式督办,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建立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机制、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评估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力度,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隐患整治率,对无视法律法规、治理安全隐患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探索安全监管新模式。强化政府监管主体、夯实企业责任主体、激活中介(专家)服务主体,形成“各尽所能、各扬其长、普遍关心、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实施以“提高政府主导能力、夯实企业责任主体、拓展中介服务职能、发挥专家支持作用、构建科技支撑体系、完善购买服务制度”的工作路线。全面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制度,对企业风险状况进行分级,依据“风险优先”原则实施分级管理,使安全监管模式从传统被动应付型向现代主动计划型管理转变,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绩效。 (二)实施“固基强安”,夯实安全生产保障基础 1.把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关。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淘汰机制,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将发生安全事故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 2.强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保障基础。制定强制措施和扶持政策,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巩固和夯实高危行业领域本质安全保障基础,切实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加快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规定,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推广机械化铲装和中深孔爆破技术。危险化学品要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环节的整治,加强中小化工企业的监管,设置区域性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点。烟花爆竹要重点抓好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整治。道路交通以危险路段及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货车、农用车为整治重点。中小学校、幼儿园以接送车辆、校舍、食品卫生为整治重点。农业机械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和不参加检验为整治重点。水上交通以旅游船、采沙船及渡口为整治重点。消防安全以宾馆、饭店、商场、网吧、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重点。建筑施工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进入受限区(容器)作业和施工机械安全使用为整治重点。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为整治重点。食品加工、建材、轻工、机械、纺织、印染等行业领域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明确各自的整治重点和整治措施。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加大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安全产品市场秩序,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加大对“假、冒、伪、劣”安全产品打击力度;到2012年,全面建立政府和企业两支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完善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三项制度。 3.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实施方案和评估办法,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建立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按照“管理台帐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实施“安全标准化工厂”、“安全标准化岗位”等示范工程。到2009年底,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率达到30%以上;到2012年,80%各类企业全面达到国家标准。 4.加强事故灾难应对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专家、应急队伍、应急案例、应急资源等数据库,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化管理。加强市有关部门之间、市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之间的协作沟通,定期组织联合应急救援演练,逐步形成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使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员工乃至公众的应急响应意识明显增强。 (三)实施“科技兴安”,提高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1.完善安全生产专家组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安全技术中介组织和有关安全生产协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为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大力培养由安全技术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组成的安全技术职业队伍。 2.加快建设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市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分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网。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升重大危险源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四)实施“投入保安”,健全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 1.健全企业安全费用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政策,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切实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 2.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应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公共安全基础建设、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等预防性投入补助。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 3.全面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安全生产与保险业良性互动机制,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实施“文化促安”,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治本措施来抓。定期对各级干部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教育,履行好各项监管执法职责,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3.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企业要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并加强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档案,定期进行再培训教育。凡是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和上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制度,保证培训考核质量;对没有开展安全培训、没有经过考核、没有做到持证上岗的,要依法查处,责令其限期改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安全新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安全河南”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计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市政府成立由李庆贵市长任组长、王治通副市长、军分区王根学副司令员任副组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新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军同志兼任。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安全新乡”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千方百计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整改隐患,遏制安全事故。 (三)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建立“安全新乡”创建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月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通过“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带动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市委、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和安全生产绩效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大力表彰奖励“安全新乡”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人员。对“安全新乡”创建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安全新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安全新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庆贵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治通市政府副市长 王根学新乡军分区副司令员 成 员:贾生祥市发改委主任 王亚周市监察局局长 唐俊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军市安监局局长 张树敏市工业局局长 熊西庆市财政局局长 张红彦市教育局局长 李太智市编办主任 赵秀志市建委主任 何光亮市法制办主任 张 和市交通局局长 申家星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于树森市国土局局长 秦 英市科技局局长 朱性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 薛永宏市广电局局长 黄守家市药监局局长 范 禄市文化局局长 贾共卫市卫生局局长 路文忠市环保局局长 李志铭市水利局局长 闫玉福市林业局局长 王船起市工商局局长 徐 光市质监局局长 段志霞市旅游局局长 朱云卿市粮食局局长 李双安市司法局局长 申书印市民营局局长 刘 培市黄河河务局局长 周官辉市气象局局长 徐明俭市农机局局长 聂 聚市农业局局长 胡海利市供销社主任 杨利明市规划局局长 李海有市宗教局局长 郜建军市民政局局长 李 实市商务局局长 杜家武市国资委主任 李京楠市信息化办主任 南果良市体育局局长 秦芳丽市人防办主任 冯国旺市邮政局局长 杨新锋市公路局局长 郭其祯市畜牧局局长 郝建平市地震局局长 聂玉国市城管局局长 张 明新乡供电公司总经理 韩鸿生郑州铁路局新乡车务段段长 连豫民市烟草局局长 刘国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凤贤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洪伟团市委副书记 朱东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好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刘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