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乌海政发〔2009〕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刻苦钻研、拼搏进取,积极开展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为建设创新型乌海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乌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杜江涛、李来喜2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奖金60万元;授予潘永前等3人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奖金各10万元;授予《高硫、高灰焦煤配粘结剂捣固炼焦生产一级冶金焦的研究及应用》等10项科研成果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等奖奖金各20万元;二等奖奖金各10万元;三等奖奖金各5万元;授予黄建国等5人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科技合作突出贡献奖6万元;科技合作优秀奖各3万元。 希望全市科技工作者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刻苦攻坚、勇攀高峰的精神,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乌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