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发〔2010〕6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鄂发[2009]31号)精神,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全市上下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社会文明风尚逐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文化产业实力明显增强,文化建设成就显著。进一步加快十堰发展,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文化是“软实力”,也是“原动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先进的理念、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政策、更得力的措施,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力实施六大重点工程,提升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十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 3、基本原则。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用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源泉,积极创新文化观念、文化内容、文化形式和机制体制,革除束缚文化生产力的体制性障碍,增强文化自身的发展活力,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始终坚持统筹协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统筹城乡文化建设,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统筹深化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统筹文化精品创作与群众文化繁荣。 二、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4、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文化强市,全市文化建设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团结奋斗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十堰精神”得到确立和弘扬,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 --文化惠民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城乡均衡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文艺精品不断涌现,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区域文化特色明显体现。全力打造武当文化、汽车文化、秦巴文化,不断提升区域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建成一批文化标志性建筑,基本建立十堰文化识别系统,十堰城市形象独特显明。 --文化经济实力明显提高。加快发展优势文化产业,扶持重点文化产业,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建成十堰报业集团、十堰广电集团、十堰文娱集团和武当影视城。建成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明显提高,文化产业对文化事业的推动力明显加强,对GDP的贡献率明显提高,使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以上。 --文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文化创新意识切实增强,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充分释放,文化专业人才、文化领军人才培育富有成效,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形成。 三、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的重点工程 5、实施先进文化引领工程。 用特色理论体系武装干部群众。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建立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机制,推行领导干部任前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健全市县乡理论宣讲网络,构建理论宣讲平台,加强基层理论宣讲队伍建设,推进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建立完善县市区社科联组织,加强对基层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指导管理。建立全市社科人才库,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课题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社科研究成果。 用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风尚。培育和塑造“十堰精神”,形成全体市民的文化认同和精神支柱。加快构建现代国民终身教育体系,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引导全体市民做学习型人才、建学习型城市,不断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道德模范,在全社会营造创业创新创造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三城联创”目标如期实现。加快文明村镇创建步伐,拓展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扩大“十星级”品牌示范效应,建成一批特色显明的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 用正确舆论导向激励社会进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三贴近”原则,加强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新闻舆论阵地建设,以十堰日报、十堰广播电台、十堰电视台和秦楚网为主体,整合市内各种新闻传媒资源,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使其成为拥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社会影响力、竞争力的优势媒体。高度重视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完善网上舆论引导和网上舆情收集、研判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处置机制建设,坚持真实客观、公开透明原则,做好公共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坚持党对新闻媒体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新闻阅评、出版审读、视听评议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提高舆论引导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6、实施文化形象提升工程。 打造十堰形象标识。认真研究城市文化积淀,不断强化城市文化意识,开展十堰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标识评选活动,建设十堰城市形象宣传雕塑群,打造十堰城市形象识别系统。新建一批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大型建筑和文化景观,建设十堰大剧院、十堰传媒大厦。 强化十堰形象宣传。开辟十堰城市形象宣传专区,凸显十堰武当文化、汽车文化、秦巴文化特色。创办中国武当国际道教学院,加强武当功夫团对外交流,推进武当武术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打造一批具有武当文化印记的优秀文艺精品。设立车城市民汽车日,建设汽车文化主题公园,举办中国(十堰)汽车文化节,打造中国现代汽车文化之都。以民歌、民间故事和民间工艺为重点,建立民俗文化标本区;以太极湖、桃花源、野人谷、汉水河谷为代表,建设山水文化示范区;以文化寻源为主题,建设汉文化保护区。 7、实施文化民生建设工程。 强力推进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活动中心,基本实现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着力实施群众文化繁荣工程。大力培育“车城风?山水情”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打造“欢乐广场”、“欢乐社区”、“欢乐校园”、“欢乐庭院”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鼓励企事业单位领办文艺表演团体,引导其发挥活跃社区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市直部门兴办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其抓住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日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在城镇主要街道、大专院校、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规划建立党报阅报栏、售报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 大力推动基层文化创新工程。继续推进“城乡文化互动”工程,每年举办一届新农村文艺节目汇演,组织一次“十堰讲坛”进乡村活动,举行一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一次地方特色文艺节目电视大展播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民间艺人专业培训,评选表彰一批“十佳农民演艺队”、“十佳民间艺人”。以“政府买单,农民看戏”的方式,每年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到基层开展“百场演出”活动。 8、实施文化品牌打造工程。 加强精品创作生产。制定和实施十堰文艺精品生产五年规划。建立文艺精品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激励机制,对文学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获得省以上奖项的文化精品给予重奖。 培育打造文化品牌。继续办好武当国际旅游节,进一步提高品位、扩大影响。深入开展“一县一品”特色文化创建活动,着力开发房陵文化、女娲文化、庸巴文化、茶文化、水都文化、郧阳文化、七夕文化等地方文化品牌。扶持《十堰晚报》、十堰电视台《车城大讲坛》、《市长热线》和十堰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等栏目深化内涵、做大做强。积极创造条件,以项目运作的方式,争取排练《印象武当》、《天下太极出武当》两场歌舞剧目。 9、实施文化产业振兴工程。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十堰报业集团、十堰广电传媒集团建设,推进十堰广电管办分离,推进新闻单位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推进文艺院团改革,整合文体资源,促进产业发展。 壮大经营实体。以经营收入过亿元为目标,推进十堰日报和十堰广电的集团化进程。以广告和网络经营为龙头,积极拓展新业态,形成“一主多大”的经营格局。 建设文化产业园。发挥文化优势,用文化招商、活商,建设“武当影视文化园”,房县“唐城”,郧西“七夕文化园”,郧阳文化产业园等重点文化园区,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建成2个营业收入超过2亿的文化产业园。 培植市场主体。以歌舞演艺和娱乐业为重点,以引进和改造为突破口,以股份制和民营为抓手,培植十堰文化消费市场和市场主体,发展电影院线和图书连锁经营,培植2家以上经营收入过千万的文化实体。 10、实施文化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熟悉文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队伍。重视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选好配强宣传文化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宣传部管理宣传系统干部的职能作用,党委组织部与宣传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宣传系统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加强人才培养交流。加大宣传文化干部交流力度,选派年轻编辑记者到基层、到重点企业挂职锻炼,推动宣传文化干部与其它领域干部的交流使用,加大文化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继续推进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造就一批文化名人、文化经营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建立十堰文化人才库,定期评选表彰“十大文化名人”。 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贯彻落实鄂发[2009]31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宣传干部和农村(社区)文化队伍建设,选派有专长的大学生到基层从事文化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配齐配强专职宣传委员。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基层文化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的保障措施 11、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宣传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文化建设新格局。 党委宣传部门要深入研究文化发展的特点、规律和趋势,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加强指导。 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将文化建设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投资政策。 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科研究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舆论传播能力、科学利用和管理新兴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回答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教育、科技、旅游、体育部门和各人民团体,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积极承担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新的投融资平台,保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组织部门、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为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提供基本社会保障政策及专业人才保障政策,积极支持和促进文化体制改革。 国土资源、商务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和支持文化发展。 统计部门要研究制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计规则与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文化发展衡量标准。 12、完善落实配套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支持文化发展的已有政策,加大执行力度。同时,从2010年开始,到“十二五”期末,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建立健全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配套政策。 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切实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征收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征收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设立十堰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600万元,由市委宣传部和财政局制定管理办法,共同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捐助政策。建立社会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项目库和资金专户,在尊重捐助人意愿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使用文化捐助资金。落实好各类企业按规定对宣传文化事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做好文化企业认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有关税收和扶持发展的优惠政策。对新创办的文化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返还给企业。 社保政策。认真落实文化事业转企改制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融资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积极开展文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各地中小企业信贷担保资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通过银企合作、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促进金融资本与文化资源对接。积极扶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土地城建政策。文化建设用地纳入规划并予以优先安排,制定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园区用地政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政府划拨方式提供,文化园区用地按优惠方式提供,政府在返还土地收益、减免建设规费、税收政策、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 物价政策。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消耗的水、电、气,执行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电、气价格标准。 13、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文化发展观,把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查考核。 建立文化建设与发展工作责任制,制定文化建设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把文化建设与发展状况作为衡量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市委市政府每年专题研究文化建设与发展工作不少于两次,解决文化建设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每年对文化建设与发展责任制进行一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