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2010年十五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 2010 ] 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开封市2010年十五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已分别经市委2010年第12次常委会、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开封市2010年十五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考虑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实际需要和政府财政保障能力,2010年继续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五件实事,努力把发展成果更好地体现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现制定本方案: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推动全民创业,确保全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其中帮助困难人员就业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扶贫培训“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6万人。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扶贫办、五县五区政府 二、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万平方米、竣工3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3000套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500套;加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年底前完成保障户数1.1万户;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五县五区政府 三、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幅度不低于全市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0%。在通许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县五区政府 2.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做到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五县五区政府 3.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年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2000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五县五区政府 4.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 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县五区政府 5.放宽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重点解决已经在城镇工作2年以上,就业、住房、收入相对稳定的进城农民的落户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五县五区政府 6.加强法律援助,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大幅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五县五区政府 四、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脱贫 1.认真落实国家小麦、稻谷等粮油收购政策,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平均每斤提高0.03元。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财政局、五县五区政府 2.继续实施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补助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农机局、五县五区政府 3.继续组织开展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行动计划,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切实做到“技术人员到户、技术措施到田”。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农科院 4.继续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对农民购买国家规定品牌和型号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按销售价格给予13%的直接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五县五区政府 5.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对购买本省生产的补贴类普通汽车和新能源电动汽车,由财政给予3%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五县五区政府 6.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确保全市再解决4.9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完成5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整村推进扶贫任务,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大力发展产业化扶贫、信贷扶贫、科技扶贫、外资扶贫和互助资金扶贫,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五县五区政府 五、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促进农村骨干路网建设,重点推进“乡乡连、县县畅”工程,安排县乡公路200公里、通村公路100公里、大中危桥600延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五县五区政府 2.解决2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新增户用沼气3.5万户,加快大中型沼气工程和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改造农村卫生厕所1.1万座。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五县五区政府 3.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再建设400个农村连锁超市,覆盖全市80%以上行政村,支持配送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五县五区政府 4.加快农村邮政网路建设,补扩建5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新建640个行政村“村邮站”。 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5.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投入150万元,创建30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五县五区政府 6.投入300万元,扶持1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五县五区政府 7.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全市20个示范中心村、80个示范村新农村建设给予补助和奖励。 责任单位: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财政局、五县五区政府 六、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加快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村级服务点和乡镇文化站建设,建成380个农家书屋。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五县五区政府 2.继续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全市所有乡镇免费送一场演出,为每村每月公益性放映一场电影。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补建老城区原建住宅楼信报箱。 责任单位:市邮政局、市住建局 七、优先发展教育 1.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对全市农村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城市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在新区新建2所小学,启动开封高中西校区建设,缓解新区学生入学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市大班额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五县五区政府 5.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率增加25%。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继续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杂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五县五区政府 八、着力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将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五县五区政府 2.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和住院支付比例。基本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县五区政府 3.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五县五区政府 4.启动开封市中心医院建设,迁建开封市精神病医院,建成开封市中医院病房楼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造1所县级医院、6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加快行政村卫生室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五县五区政府 6.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9名研究生、101名本科生、119名专科生,积极开展注册乡村医生免费轮训。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五县五区政府 7.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努力实现全市农村妇女在乡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免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五县五区政府 九、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普及,重点在农村居民用户、城乡居民用户和市以下政府机构等单位进行推广。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五县五区政府 2.对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继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对尉氏废旧金属冶炼等污染较重的区域,皮毛皮革加工、铅冶炼等污染较重的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和铬渣无害化处置进行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五县五区政府 3.全面完成全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五县五区政府 4.继续加强农村环保,建立完善农村环保“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机制,创建21个省级生态文明村、2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1个环境优美小城镇;完成457个村(镇)绿化工程;加快乡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形成“组保洁、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林局、市住建局、五县五区政府 十、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1.全面启动安全开封创建活动,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治理整顿,开展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县五区政府 2.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添加剂和食品原料整顿,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力争全市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五县五区政府 3.加强技术防范设施管理,提升城区治安巡逻水平,强化居民楼院管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五县五区政府 十一、加强社区建设 1.继续加强社区建设,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五县五区政府 2.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责任单位:五县五区政府 3.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功能,以“四就近”(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为重点,积极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提高城市公交运营能力 投入1200万元,更新公交车50辆,进一步提高城市公交运营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十三、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投入3000万元,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工程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十四、整治龙亭湖风景区周边环境 投入1.4亿元,整治龙亭湖风景区周边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十五、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和夜市 投入1000万元,升级改造梁苑农贸大市场、鼓楼夜市等部分农贸市场和夜市,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局、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