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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郑政文〔2009〕31号

颁布部门: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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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2-18生效日期:1900-01-01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绿化委员会郑州市2009年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9〕31号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绿化委员会制订的《郑州市2009年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2009年全民义务植树及
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市绿化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三日)

2009年,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
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型城市为目标,科学规划,精心安排,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全力做好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的筹备工作
我市于2008年12月成功申办2010年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中国绿化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是我国绿化领域组织层次最高的综合性博览会,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和承办城市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承办城市人民政府和所在省绿化委员会、林业厅承办。绿博会除了在室内展览全国各地绿化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园林机械、新农村建设规划、绿化建设模型之外,还将由各参展团共同在室外建成一处汇集全国各地标志性文化、展示各地固有绿化特色、并永久性存在的绿博园。从现在开始到绿博会召开,时间仅有500多天,筹备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有成立领导组织和机构,策划编制绿博会总体方案,向国际招标设计绿博园建设规划,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征集绿博会会徽和吉祥物,绿博园地上附属物清理、补偿及建园,向国内外邀展等。绿博会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全力配合绿博会的筹备工作思想准备,要“举全市之力、集各方之智”,提前谋划,及早动手,全力以赴,雷厉风行,全力推进“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的筹备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林业、园林、规划、国土资源、水利、交通、环保、旅游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并从各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部,各工作部由职能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优势,专人专岗,负责各项工作的筹备。二是组织开展以“以人为本,共建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城市交通要道、商业繁华区、人群聚集区设立一批宣传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及绿博会工作的公益广告牌,开展向社会征集会徽、吉祥物等活动,以及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攻势,使爱绿、护绿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形成“绿博会”筹备工作的广泛群众基础,进一步提高“绿博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中国绿化博览会”主展园-绿化博览园开工建设。上半年,绿博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完成国际招标,并通过专家评审;绿博园园址的拆迁安置工作全部完成;绿博园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下半年,各参展展团的园林景区开工建设。四是积极组织邀展、招商。制定周密细致的邀展方案,面向国家各部委、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国际上与我省、我市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城市,积极开展广泛邀展、招商工作。力争邀请国内及各行业展团达到70家以上,国际展团达到20家以上;交易会参展展位突破1000家。五是做好绿博会筹备阶段各级领导、参展团在郑期间的接待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协调解决好食宿等各项活动安排工作,体现郑州市的服务、接待的最高水平。
(二)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009年,我市义务植树活动以“以人为本,共建生态家园”为主题,结合我市森林生态城和林业生态市建设工程,继续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化,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丰富形式,把义务植树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加强对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制度,强化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管理机构─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建设,理顺体制、充实人员、强化手段,切实履行好统一领导、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评比表彰等工作职责。二是完善义务植树管理制度。各级造林绿化部门要按照《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义务植树行政管理,严格尽责情况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制度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完善、规范管理档案,推广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市范围的全民义务植树电子信息化管理。坚持实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市区内的市属及市级以上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和部属、外地驻郑单位的义务植树任务;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排辖区内所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无业市民和农村务农人员的义务植树任务,对于农村务农人员,应在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及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三是不断丰富与发展履行植树义务的形式。在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劳动的同时,要针对不同地区和各类社会人群的特点,不断丰富和拓展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方式方法,确保城乡适龄公民都能够采取适合自己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在城镇,对于无法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成年适龄公民,通过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以资代劳、认养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等方式尽责;对于大中专院校学生,通过参加力所能及的绿化和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等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对于农村适龄公民,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加林业生态建设。2009年全市计划安排义务植树354万人次,其中市区55万人次。四是继续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实行义务植树基地化,不仅有利于将各单位或社会上分散的义务植树适龄公民组织到一起参加义务植树,便于组织和管理,而且使植树地点固定化,有利于将义务植树的组织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促进社会造林的发展。2009年,我市要继续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其中,建立市级义务植树基地2个,县(市)、区级义务植树基地19个。 五是推进义务植树法制化进程。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和成年适龄公民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法,增强义务植树法定约束力。同时,为适应新形势,加快《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通过新的义务植树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义务植树行政主体、行政执法主体,要法定尽责方式、义务植树组织和管理程序、奖惩措施,依法开展义务植树。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大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义务植树单位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奋力实现林业建设新跨越
2009年的全市林业工作要以建设生态型城市为目标,紧扣一个主题,突出两个重点,构建三大体系,坚持四个并重,落实五项工作,努力实现我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市要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46.8739万亩,其中新造林31.579万亩(含森林生态城工程造林16万亩),园林绿化苗木花卉1.11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4.1849万亩;建成2个林业生态县,100个林业生态村和8个林业生态模范村。一是全面完成森林生态城林木栽植任务。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市已累计完成森林生态城工程造林84万亩。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森林生态城建设要在2009年底以前全面完成100万亩新造林任务,今年要千方百计确保剩余16万亩任务的圆满完成。在森林生态城建设中,要突出森林组团的建设,抓住重点,突出亮点,集中连片建设。要在尽可能多营造片林的基础上,在原有林区的周边和之间,见空补造,填补空地,把原有分散的、小面积的、不连贯的、无法发挥整体生态效益的小面积片林连成大的林区。二是切实提高造林质量。森林生态城范围内的重点工程造林要全部采用招标造林,其他区域的工程要实施专业队造林。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选择栽植模式和优良树种,重点工程采用纯自然式混交造林。要加强水利设施配套建设,为新造幼林提供充足的水源保证。各县(市)、区要坚持质量第一,造林作业设计方案须经市林业局批准。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巡回各地督查,督查结果和造林进度在新闻媒体公布。三是认真实施林业生态村建设。林业生态村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和加快森林生态城建设步伐的重要途径。2006年初,市林业局已经制定印发了《郑州市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2009年我市要建成100个林业生态村。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方案所明确的任务,对生态村建设高标准规划设计,高质量组织实施。2009年林业生态村验收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建设费。四是务必抓好通道绿化建设。各县(市)、区一定要树立精品意识。2009年各地要选择一到两条可以出形象的窗口道路,进行高标准、高质量绿化。同时要考虑与森林组团建设的联接问题,各造林点之间要有好的沿途造林效果。通道绿化树种要以选择高大乔木为主,需要突出景观效果的路段可搭配一些其他树种。五是严格督查指导,以破难攻坚的精神圆满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对于明晰产权,调动广大林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县(市)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抓好检查指导与督促落实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技术服务,跟踪问效,特别是做好林权发证的审核把关,做好相关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规范发证行为,确保集体林权制度工作质量,按要求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同时逐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四)抓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生态园区建设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三化两型”城市要求,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以增大中心城区绿量,提升景观品位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驱动,开工建设一批民生工程,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的大跨越、大发展。2009年市区新增绿地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绿地2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完成或开工建设大型公园绿地2个以上。
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完成中心城区建成区450平方公里范围绿地系统规划的修订编制工作,同时做好区域性的绿地系统发展规划和高覆盖率的控制性详规;抓好大型公园绿地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加快推进郑州西流湖生态园区建设;开工四环带状公园及其与四环路相交的郑密路、郑平路、中原西路、科学大道等出入市口绿化景观和郑州植物园二期工程和雕塑公园建设;继续做好绿城变花城建设工作,实施百万株较大规格乔木(胸径8公分以上)、四百万株优质品种月季进市区植树建绿专项行动,扩大市区绿量,提升城区绿化景观品位;做好基础绿化栽植,对沿围墙、围栏内外和建筑物墙体基础外进行绿化,扩大绿量,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大力开展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美化人居环境。
(五)加强单位、居住区绿化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造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工,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提高部门绿化的有效方法,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千方百计增加绿量,努力提高本部门、本单位属地绿化美化的质量和水平。通过争创“郑州市花园式单位”、“郑州市园林式居住区”和“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等活动,促进各单位、各居住区绿化向高档次、高品位迈进,从而推动我市绿化工作的蓬勃发展。
继续加大对已被命名为“花园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的单位和居住区的管理力度。以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居住小区绿化面积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绿地标准为重点,对于占用绿地、绿地缺乏管理的单位,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补种补植、强化绿化管理水平;对于整改达不到标准的,将上报市政府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通过加大对我市现有“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监督、管理,督促已获“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荣誉称号的单位、居住区进一步提高绿化管理水平,真正在全市单位、居住区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发动是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各项绿化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广大市民生态建设意识和责任的主要举措。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抓住当前我市绿化发展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大绿化宣传力度,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在形式和方法上下功夫,加强针对性,增强适应性,提高有效性。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第二届绿博会的筹备工作,突出公民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尤其要强化青少年的生态意识,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生态文明新风尚;大张旗鼓地宣传郑州林业生态建设,宣传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化建设;深入宣传我市关于生态城市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造林绿化,最广泛地把社会各方面力量动员起来;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积极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对破坏造林绿化的大要案查处情况进行追踪报道,使群众了解国家在绿化管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形成执法、守法、用法的局面;要利用发放倡仪书、告知书、建立社区绿化宣传栏、宣传长廊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使适龄公民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义务植树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是一种光荣责任,无故不履行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以提高广大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资金投入是造林绿化的重要保障。首先是各级政府要加大造林绿化投入,要把森林生态城和林业生态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保证。国家、省和市林业工程规定的配套资金,尤其是林业生态市造林绿化工程资金,各县(市)、区按比例承担的部分必须配套到位。其次是要落实林业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对不便到义务植树基地尽义务植树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和市绿化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对城市房地产开发,凡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达标的,要按照异地补绿的办法,到指定地点进行造林绿化。第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这个平台和载体,吸引更多的企业到郑州来投资造林,发展绿色产业。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分工,明确责任。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分块、逐级签订造林绿化工作责任状,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健全重点绿化工程领导分工负责制,将绿化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的问题,在资金、用地、管理等方面搞好协调,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职责,大力支持造林绿化工作,特别是金融、税务、财政、人事等部门,对造林绿化发展予以信贷、贴息、减轻税费负担和人才保障等政策扶持。各级造林绿化部门要适应新形势下绿化发展的新要求,转变职能,强化执法监督和公共服务,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切实履行组织全市人民植树造林、美化家园的职责。
(四)突出重点,加快进度
2009年是完成森林生态城建设100万亩新造林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筹备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的关键之年。因此,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紧紧围绕森林生态城建设和筹备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的工作目标,突出抓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要抢抓时机,强化质量,加快进度。有关部门要组成造林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造林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确保2009年全面完成森林生态城100万亩苗木栽植任务,确保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的筹备工作顺利开展。
(五)科学栽植,提高质量
要重视和依靠科学技术,搞好规划设计、工程施工、选种育苗、栽培管护等工作,要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造林绿化的科技含量。要尊重客观规律,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搞好造林绿化,形成各具特色的绿化风格。要全面分析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植被、水源和物种等条件和特点,科学地确定造林绿化方案,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分布均匀的城乡绿化系统。要因地制宜确定植物种植结构,进行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和培育,积极引进能够适应本地区生长发育的常青、园林绿化植物,在优先考虑生态效益的前提下,要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发挥生态的产业效应。要特别重视城乡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的研究,要注重区域性物种保护与开发,强化植物育种及引进培育实验,加强植物病虫害防治研究,积极推广植树造林实用新技术,确保造林绿化质量,提高城乡绿地的存活率。要重视提高城乡绿化设计水平,积极探索和使用绿化工程设计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力求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造型丰富、四季常青,集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经济效益于一体。
(六)强化管理,确保成效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绿化和森林管护的法律法规。《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已经开始实施,我市以森林生态城建设为主体的城乡绿化及管理工作已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加大绿化林地管护力度,保护现有绿化成果,建立举报破坏绿化、毁林开荒有奖制度,严格执行征占用绿化林地审批、植被恢复制度,严厉打击各种乱砍乱伐、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加强森林防火,开展林木病虫害测报和防治检疫工作。春季造林即将开始,我市春季一般干旱少雨,要提前做好春季抗旱保活的准备,加强后期管护,确保新植树苗能够成活,保障森林生态城建设顺利实施和造林绿化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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