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工业产业项目建设的意见 佳政发〔2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全省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加大对我市工业产业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政策扶持 (一)零收费。对重点工业产业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地方收取的行政收费,中介、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和保证金全部免收或先征后返(详见附件。表中未列收费项目属上述范围内的一律按“零收费”政策执行)。 (二)简化程序。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各相关窗口单位,实行绿色通道审批,简化工业产业项目审批手续,快速办理。 (三)高效服务。由项目主管部门指派专人对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 (四)加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涉及部门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查办影响项目建设问题。 二、扶持范围 本意见所支持的项目是指新建设的在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或市区内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工业产业项目,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省、市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一)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实现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品种、节能降耗、提高质量、提升效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三)省市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及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项目。 三、办理程序 (一)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企业对项目的投资和时限承诺、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等材料,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审核,经市财政局会签后报市政府主管市长批准,出具项目确认书。项目审核至项目确认书出具,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企业凭据项目确认书,要件齐备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享受“零收费”政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服务窗口的单位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统一办理,其它事业、中介性收费由所属相关行政单位协调办理。享受“零收费”政策手续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四、考核验收 对享受“零收费”政策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一)项目全部建成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组织审计、统计等部门,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符合享受“零收费”优惠政策的建成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出具审核验收合格文件。 (二)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与所确认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有较大差距的、实施非工业类项目的、没有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中断项目建设的、完成时限超出企业承诺半年以上的工业产业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组织审计、统计等部门进行认定,由市政府批准,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资格,企业或项目投资单位按标准补缴免收的相关费用。 附件:部分收费项目明细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