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苏发〔2004〕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生态宿迁建设步伐,根据全市城乡绿化潜力调查结果,制订全市2009年秋2010年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秋明春全市农村植树造林1100万株。具体任务如下:沭阳县310万株、泗阳县219万株、泗洪县249.5万株、宿豫区167.5万株、宿城区154万株;全市成片造林4.1万亩,其中沭阳县1.1万亩、泗阳县0.8万亩、泗洪县0.9万亩、宿豫区0.6万亩、宿城区0.7万亩。 二、重点工程 (一)村庄绿化工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庄的自然、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工作;开展“绿化示范村” 创建活动,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建设完成绿化合格村300个(其中示范村50个),完成植树97万株。 (二)农田防护林工程。紧紧围绕农田水利工程,从水系调整入手,进一步提高林网建设标准,全面建设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完善农田林网20万亩,植树40万株。 (三)绿色通道工程。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建成多树种、多层次的景观林带,国道、省道、县乡道两侧建成宽幅用材林带,形成绿色通道;沿大、中、小河道栽植防护林带,形成绿色屏障。造林3.26万亩,植树99.3万株。 (四)高岗地和低洼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泗洪县西南岗和非基本农田的旱地,尽快恢复森林植被,提高其水源涵养能力。废黄河和大运河、淮河、新沂河、淮沭河、徐洪河、六塘河、濉河、汴河、柴沂河等流域性河道,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造林0.32万亩,植树9.6万株。 (五)小城镇绿化工程。按照宜林则林原则,见地栽树、见缝插绿,不留死角。造林0.52万亩,植树26万株。 三、工作步骤 1.作业设计阶段(2009年11月5日—11月10日)。按照规划任务分解指标,根据绿化潜力调查情况确定2010年造林地块,成片造林填写小班卡片,并将小班标注上图。 2.秋季造林阶段(2009年11月11日—12月5日)。根据各县(区)2009年造林自查及省、市造林核查结果,确定秋季造林地块(重点是春季造林失败地块,以补植为主),迅速组织开挖树塘,选好苗木,推动秋季造林,同时每县(区)准备1—2个秋季造林绿化示范点。 3.春栽准备阶段(2009年12月6日—2010年2月28日)。在四旁隙地、村庄、高岗地等规划地区消除绿化盲区,全面组织挖塘。同时,结合水利建设,实施水系调整,为农田防护林建设打好基础。2010年2月进行苗木准备并检查树塘质量;开展绿化宣传,做好典型示范。 4.春栽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31日)。开展绿化突击月活动,3月1日—25日组织栽植,3月26日—31日检查栽植质量并查漏补缺。 5.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4月1日—15日)。市政府组织专门队伍对各地造林绿化实绩进行全面核查,检查栽植数量、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头,指标落实到田块,确保应栽尽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市、县(区)新闻媒体要围绕农村绿化各阶段活动的开展,集中报道造林绿化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浓烈的造林绿化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消除绿化盲区,确保栽植数量和质量;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技术指导,加快推广杨树栽植实用技术,推进科技兴林,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