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级行政机关管理五项要求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0〕13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适应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市级行政机关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执行力。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抓好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府系统政令畅通、执行到位、反馈及时。 二、切实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尽可能精简文件、会议和活动。市政府领导和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活动和事务性工作。 三、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要按照“强化管理、全面提速”的要求,不断改进政务工作,保持行政机关的高速运转。办文、办事要效率优先、保证质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四、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努力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市级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 五、切实加强行政问责。要采取措施治懒、治庸、治慢。对安排布置的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对干事创业的干部要宽容和保护,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上述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严格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