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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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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安府办发〔2010〕91号

颁布部门: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7-07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9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安顺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七日



安顺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彻底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被动的局面,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府发[2010]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6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叶 柯(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王国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占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盛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负责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事故科、车管所、宣传科负责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大队长,各县、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秘书科,负责全市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彻底扭转我市交通生产形势异常严峻被动局面。

三、实施步骤
此次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6日至6月31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动员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打非”工作氛围,为“打非”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排查、打击、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要求,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摩托车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打击整治不留后患。同时,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等活动,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地要认真总结此次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各地工作总结请于9月10日前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秘书科。

四、工作措施
(一)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严厉惩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把握事故尤其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规律,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将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并将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涉牌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整脏治乱活动与“打非”专项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路面,强化道路管控,严厉惩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超速、超载、超员、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及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以“三创”活动为切入点,全面开展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要以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工作为契机,以减少交通违法现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切入点,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通过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观看事故录像、展板,剖析客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和驾、乘车辆注意事项等内容,使“文明交通、家庭和谐”的主题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交通习惯,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以“创建平安县区”为载体,全力推进事故防范工作群防群治
打非专项行动中,各地要以“创建平安县区”为载体,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体系,加强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突出加强监督管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全力推进事故防范工作群防群治。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校车及驾驶人资格审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杜绝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积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幼儿园,对现有校车和车辆驾驶人进行清理,完善基础台帐,坚决杜绝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现象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陈坚书记作出的“针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要下狠心,出狠招,坚决转危为安”的重要批示精神,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安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好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打非专项行动。

(二)加强源头管理,深入排查隐患。各地要深入运输企业、场站、校园周边开展排查摸底,了解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抓好信息抄告制度的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下发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道路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逐一研究提出整治建议,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打非”专项行动中,市政府将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区的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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