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投标和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永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投标和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永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 网上招投标和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项目和国有产权招投标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全市开展国土资源网上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投标和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2010年在市本级中心城区建立两个平台系统,进入网上交易的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二是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农业开发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国有产权交易。交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今年暂不纳入,待上述两个系统运行取得实际效果后,2011年纳入。市交通局和市公路局今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网上招拍挂硬件设施和操作系统、监管系统建在市国土资源局;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农业开发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网上招投标和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的硬件设施和操作系统、监管系统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两套系统均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并纳入省市统一的电子效能监察系统。 力争在2010年10月底前,构建覆盖全市国土资源、有形建筑市场的招投标业务和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及网上招投标监管系统平台,实现标书电子化、评标远程化、监管网络化、应用程序化,开创我市招投标工作新局面。 二、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2010年6月25日至8月20日) (1)组建工作班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市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和网上招投标监管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开办、市国资委、市政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公用事业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组建工作班子和技术班子,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2)编制实施方案。一是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中心配合,编制《永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招拍挂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二是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开办、市国资委、市公用事业局、市城建投资公司、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监察局和市信息中心配合,分别编制《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永州市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建设方案》。三是分别由牵头部门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科学、节简、环保的原则设计系统的硬件配置、业务流程、功能结构等,编制硬件设备采购、软件购置及开发、设计、监理、培训等项目经费预算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四是邀请有关专家对项目经费预算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并报市网上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启动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3)制定相关规则。分别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法制办、市信息中心和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依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制定《永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招拍挂规则》、《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规则》和《永州市国有产权网上交易规则》及两个平台的电子监察系统方案。 2、实施阶段(2010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分别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信息中心和市直相关单位与具备相关资质的软件开发公司洽谈合作事宜,或者利用长沙市、南京市成功开发的软件,进一步消化外市、外省的先进做法,开发符合我市实际的网上招拍挂和网上招投标(交易)软件操作系统。 一是完成市本级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和网上招投标监管系统各项硬件设备的建设,开发完善配套软件,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务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的装修改造,配套的主要软硬件包括八大系统,即电子监察与监控系统、评委抽取系统(充分考虑与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配套)、网上评标系统、多媒体投影系统、同步变声对讲系统、大型显示屏系统、通讯信号屏蔽系统和门禁系统。 二是完成数据录入,将网上招投标(招拍挂、交易)的相关办理事项、办事程序、管理环节、政策依据、办结时限、信息公开、岗位职责、收费标准和工作流程图以及投标企业(单位)基本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等输入软件系统。 三是系统测试。系统制作完毕后,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系统平台测试,对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修正。邀请省、市专家对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可行性进行评审和鉴定。 四是进行系统试运行。经专家评审并经测试验收通过后,网上招拍挂、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试运行。 市、区两级国土资源网上招拍挂、有形建筑市场和国有产权转让(交易)逐步实现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网上受理、网上资格审查和远程评标等电子化、网络化招投标管理功能,完成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和网上招投标监管系统的对接运行,调试网上招投标监管系统的网络监管和音频、视频监控功能,基本实现预定的建设目标。 五是组织培训。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信息中心和市法制办组织系统管理员、系统监察人员、系统使用人员和相关有资质的投标单位主管人员进行网上招拍挂、网上招投标(交易)业务培训。 3、出台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分别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和市信息中心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农开办、市公路局、市商务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和市政务中心等单位制定《永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招拍挂系统管理办法》、《永州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管理办法》、《永州市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管理办法》、《永州市网上招投标受理投诉办法》和《永州市网上招投标电子监察办法》等制度,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 4、拓展延伸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实现市、县与全省招投标管理业务管理系统和网上招投标监管系统的联接,基本实现实时在线监管。按照有形招投标市场“同城合一”的原则,冷水滩区、零陵区不再建设专门的平台,统一使用市里建设的招投标业务管理平台和网上招投标平台。 三、经费和技术人员保障 市本级设两个平台系统,每个平台系统建设所需资金从交易服务费中解决。9县的系统联接(包括硬件设施)投入由各县自行负责。 两个平台系统的技术人员,分别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建设局商市财政局和市直相关单位聘请和安排,市信息中心负责协调。 四、组织领导 为推动网上招投标工作有效开展,成立永州市网上招投标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龚武生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松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湘凌,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正、市监察局局长蒋玉清、市政协副主席、市监察局副局长彭爱华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李光富、市政府副秘书长蔡自新、王衡平、市规划建设局局长雷细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海凇、市发改委主任张建亮、市交通局局长李明清、市公路局局长蒋仕民、市水利局局长唐运军、市国资委主任杨建奎、市农开办主任吴起军、市公用事业局局长艾艳君、市经委主任文绍涛、市商务局局长钱国平、市法制办主任兰卫平、市政务中心主任张帆、市信息中心主任蒋如明、市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李四君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爱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李四君、市财政局副局长刘亚屏、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陈军杰、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袁养顺、市政务中心主任张帆、市交通局纪检组长邓群力、市水利局纪检组长王桂芳、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周芳文、市国资委总经济师陈荣光、市农开办纪检组长刘勇、市信息中心主任蒋如明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并分别从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政务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市信息中心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有关技术工作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协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网上招投标建设工作的认识,从全局工作需要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安排派专人落实该项工作。 2、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制度建设放在平台建设的同等重要位置,加强系统监管,规范运作行为,确保网上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各监管单位要健全工作岗位制度,对每项招投标监管事项明确具体责任人、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网上招投标监管严密高效实施。 3、勤俭节约,安全保密。要按照“科学先进、勤俭节约、资源共享、简单实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已建立的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平台资源和市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现有设备开展网上招投标监管系统建设。同时要确保保密信息不泄露、不泄密,确保系统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