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阳府〔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 根据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左右,人均生产总值增长11.8%,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我市指标以内,工业总产值增长18%,农业总产值增长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外贸出口力争年内有所增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市政府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扩大内需为重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狠抓重大项目建设 1、全力支持阳江核电站建设,确保广东华厦阳西电厂6月份正式投产,推动阳江抽水蓄能电站上马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海洋渔业局、水利局、阳江供电局、阳东县政府、阳西县政府、阳春市政府负责) 2、按期完成500千伏西蝶线等输电工程。(阳江供电局负责) 3、推进云阳高速公路阳阳段建设,动工建设阳江港4个5万吨级码头泊位。(市发展改革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江城区政府、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加快开阳高速公路阳江立交及联络线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建设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江城区政府负责) 5、4月中旬完成海陵大堤修复加固工程。(市公路局、交通局、建设局、自来水公司、海陵岛试验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6、配合做好广东西部沿海铁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阳东县政府、江城区政府负责) 7、力促500万吨水泥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阳春市政府、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经贸局、环保局负责) 8、积极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范围,争取国家、省在重点项目的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负责) (二)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9、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支持大型商业中心建设。落实“家电下乡”等消费政策,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镇村农贸市场建设,支持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小城镇延伸经营网络。(市经贸局、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负责) 10、推进阳江港物流园区和五金产品物流中心、建材物流中心、卷烟配送中心、粮食物流中心、水产品物流中心、蔬菜水果物流中心“一园六中心”建设。(市外经贸局、经贸局、建设局、粮食局、烟草专卖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11、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强化行业管理和宣传促销,着力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市旅游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2、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阳东山水绿洲度假村、海陵岛海韵国际大酒店、阳春温泉度假村等十项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在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游、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阳东县政府、海陵岛试验区管委会、阳春市政府、市旅游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负责) 13、以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开馆为契机,发挥“南海Ⅰ号”效应,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集群。(市旅游局、文广新局、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海陵岛试验区管委会负责) 14、推动旅游业与农业、工业的融合,培育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市旅游局、农业局、经贸局负责) 15、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引导,适度开发大型楼盘,推进住宅产业化和集约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负责) 16、做大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传统商贸业,培育发展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现代中介、现代金融等新型城市经济业态。(市经贸局、文广新局、信息产业局、金融办、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负责) 二、以壮大总量为重点,推动工业经济发展提速增效 (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7、实施《阳江市推进自主创新行动纲要》。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企业以五金刀剪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为依托,积极组织五金刀剪产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力争年内有6家以上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市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负责) (五)加快发展临港工业 18、大力发展以外向型、大物流为特征的临港工业。着力推进嘉吉粮油二期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加强一批在谈重化工业项目的跟踪落实,推动形成临港工业集群。积极发展保税仓储业务,构筑现代港口物流体系。(阳江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外经贸局、投资服务管理中心负责) (六)改造提升传统工业 19、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五金刀剪、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机电建材、家具制造等传统产业。(市科技局、经贸局负责) 20、抓好国家刀剪及日用金属工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负责) 21、抓好省市共建五金刀剪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市经贸局、科技局负责) (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2、落实和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支持中小企业和大企业配套发展。继续开展“工业企业集中服务月”活动,落实重点企业包扶责任制,及时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市经贸局及各相关单位负责) 23、扩充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市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24、推进政银企合作,财政参股组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市经贸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负责) 25、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市物价局、监察局负责) (八)努力扩大外贸出口 26、不断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多元化开拓出口市场。鼓励企业发展对外销售网络,扩大出口规模。扶助企业降低出口风险。(市外经贸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27、做好阳江港通用码头8号泊位对外开放验收工作。尽快开通阳江港至深圳盐田港航线。加快口岸联检综合楼建设。(市外经贸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阳江海事局、阳江边防检查站、阳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以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切实抓好“三农”工作 (九)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28、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供给安全。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市农业局、粮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农发行负责) 29、大力发展南药、水果、蔬菜等特色经济作物,积极推动猪苗、蚕桑等基地建设。创建1家国家级、2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30、推进8万亩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市林业局负责) 31、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实施现代标准化鱼塘建设和健康养殖基地建设工程,努力完成1万亩标准化鱼塘建设。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业,打造广东省重要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市海洋渔业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32、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市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3、抓好4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4、高标准抓好海堤达标建设,全市万亩以上海堤按五十年一遇标准年内全部开工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快3座中型水库和24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积极推进漠阳江两岸和中小流域整治。(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海洋渔业局、各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5、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重点抓好市级1万亩、县级7000亩2个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36、加快东平国家中心渔港建设,完成沙扒国家一级渔港建设任务,推动溪头、对岸渔港创建国家一级渔港。(市海洋渔业局、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阳西县政府负责) 37、开展“宜居村庄”创建活动。(市建设局、农业局负责) (十一)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38、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措施,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市农业局、财政局、物价局、监察局负责) 39、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市农业局负责) 40、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市劳动保障局、工商局、财政局、农业局、发展改革局、地税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1、稳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以加快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建设为重点,强力推进“双转移”工作 (十二)加快融入珠三角 42、深入学习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主动融入珠三角,依托珠三角,服务珠三角,积极接受珠三角的辐射和带动,承接珠三角的产业转移,加强与珠三角在产业体系和交通网络等方面的对接,加快融入以珠三角为中心的资源互补、产业关联、梯度发展的多层次产业圈,与珠三角形成基础设施对接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的新格局,不断提高与珠三角的合作水平。(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三)着力加快产业转移园建设 43、以广州(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高起点做好园区的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园区功能分区,年内完成2平方公里征地任务,加快完善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统筹发展中山火炬(阳西)等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力,把我市打造成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地。(阳江高新区管委会、江城区政府、阳西县政府、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投资服务管理中心阳江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负责) 44、抓好融资平台建设,用好用活省竞争性扶持资金,拓宽园区建设融资渠道,提升其对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的聚集能力。(阳江高新区管委会、江城区政府、阳西县政府、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市财政局、金融办、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局负责) 45、制订完善优惠的政策措施,创造园区工业用地、用水、用电价格优势,确保广州昊天化工、嘉吉粮油增资扩产等重大项目落户,推动一批工业项目上马建设。(阳江高新区管委会、江城区政府、阳西县政府、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投资服务管理中心、阳江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负责) (十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46、继续开展驻点招商活动,努力引进世界500强及国内大型知名企业。引导外资投向临港工业、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业、农海产品深加工业、现代物流业和服务业。(市外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经贸局、文广新局、旅游局、海洋渔业局、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及各相关驻点招商负责单位负责) 47、鼓励现有大型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吸引业务相关或上下游配套企业。(市外经贸局、投资服务管理中心负责) 48、加强投资服务管理,强化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签约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外经贸局、经贸局、监察局负责) (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49、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规划。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在建立县镇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和完善劳务输出服务网络上下功夫,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动力4.5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8万人。(市劳动保障局、农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以建设宜居城乡为重点,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十六)强化城乡规划 50、加强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优化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功能布局。组织编制好城市分区规划,重点抓好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江岛等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一河两岸”、“城南新区”和共青湖核电生活后勤科研基地等重点项目规划的实施。继续抓好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全市12个中心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城管局、江城区政府负责) (十七)统筹城乡建设 51、确保阳阳铁路延伸线、S369线春湾至罗阳段改建工程和市区二环南路、东门南路、新江路、高凉路等一批公路、市政道路年内竣工通车,推进沿海高速公路联络线白沙至程村段、阳西县织篢至丰头港公路和新江东路、马曹路西段等一批公路、市政道路开工建设。(市城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交通局、公路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阳江铁路有限公司、阳江高新区管委会、江城区政府、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负责) 52、加快推进“一河两岸”改造工程。(市城管局、建设局、水利局、规划局、江城区政府负责) (十八)完善城市管理 53、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市政管理。(市城管局、建设局负责) 54、完善市区建设管理体制,加大城市管理和执法力度,大力整治“六乱”和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和美化户外广告,美化城市环境,完善环卫设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城管局、规划局、建设局负责) 55、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全面严格清理闲置土地,盘活土地资源,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增强政府对城市土地开发和利用的调控能力。(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监察局负责) (十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56、认真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和“三同时”制度,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从严限制高消耗、高污染项目。严格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市环保局、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7、推进城市污水收费改革,加快闸坡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年内上马建成城南新区、高新区、银岭工业园等污水处理厂。(市环保局、规划局、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8、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稳妥推进岗列那格五金电镀城搬迁,规划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市环保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9、扎实开展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和生态示范区等活动,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保护阳江的绿水青山。(市环保局、城管局、建设局、民政局、教育局、经贸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六、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继续深化各项改革 (二十)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60、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合理配置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发展改革局、人事局、法制局、监察局负责) 61、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市法制局、监察局负责) 62、开展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发展改革局、法制局负责) (二十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63、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督、审核、处置机制。有序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2009年安排3000万元作为国企改革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处理好国企改革的遗留问题,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国企改革工作。支持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产权多元化进程,优化经营机制(市国资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工交资产公司、商贸资产公司负责) (二十二)深化投融资、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 64、创新投融资体制,重点推行BOT、BT、项目代建制、收费质押等新型项目融资和组织方式,推进政府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改革,试行城市公共资源开发、使用、经营公开招标,增加公共资源收益。(市发展改革局、国资委、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金融办、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负责) 65、完善财税管理机制。(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66、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机构。设立新型金融机构。深化农信社改革。(市金融办、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负责) 67、稳步推进价格和收费等各项改革。(市物价局负责) (二十三)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68、进一步健全资本、产权、土地、人力资源等要素市场。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创新市场监督模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商业欺诈、传销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国土资源局、人事局、经贸局、民政局、房管局、质监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公司、盐业局、打私办负责) 69、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工商局、经贸局、中小企业局、质监局、金融办、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负责) 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构建和谐阳江 (二十四)优先发展教育 70、抓好1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化建设,年底前解决全市517名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扩建10所高中阶段学校,新增学位近万个,积极筹备迁建市第一中学,阳西县第二中学9月建成招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9月扩建招生,加快市技工学校扩建扩招工作,建设一批重点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和实训中心,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8%。确保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逐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教学管理,强化素质教育(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阳江职院、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十五)不断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71、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实现就业。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万人。(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工商局负责) 72、抓好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妥善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社保遗留问题,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快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全面铺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市劳动保障局、地税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3、扎实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加快实现全民医保。(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4、抓好低保应保尽保工作,落实五保供养资金,确保集中供养标准达20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达150元/人月。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因病致贫、因贫失学、因残失业、因灾受困家庭和人员的救助援助工作。(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5、筹建省红十字会粤西片备灾救灾中心。(市红十字会、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负责) 76、加快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市房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十六)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77、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镇、村卫生院(站)综合改革。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无偿献血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市卫生局、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8、建立市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新建市中医医院。改造建设1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卫生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局、人事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十七)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79、力争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年中建成开馆。深入挖掘开发“海上丝绸之路”、冼冯遗迹等历史文化资源,创作和生产具有阳江特色的文化产品和艺术精品。(市文新广局、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负责) 80、继续推进文化名城“五个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市粤剧团、歌舞团的改革。(市文新广局、财政局负责) 81、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市文新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82、大力发展广播、影视、出版、创意、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培育文化龙头企业。(市文新广局、阳江广播电视台负责) (二十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3、强化市场监管,保持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市物价局、工商局负责) 84、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85、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局负责) 86、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负责) 87、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市信访局负责) 88、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市司法局负责) 89、进一步压减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市公安局负责) 90、推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市民政局负责) 91、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民政局、总工会、残联会负责) (二十九)加快发展其他各项社会事业 92、做好人才工作。(市人事局负责) 93、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人口计生局负责) 94、加快市体育运动学校、市水上活动中心建设。(市体育局负责) 95、加快市科技馆内部装修布展和开馆。(市科技局负责) 96、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市文广新局、阳江广播电视台负责) 97、加大档案馆舍建设和档案资源抢救、保护、开发力度。(市档案局负责) 98、加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拥军优属工作。(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99、全面完成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00、加快气象公园和海洋气象监测网建设,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市气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