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凉府发〔2010〕15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1-29生效日期:1900-01-01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通知

凉府发〔2010〕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保证了市场供应,保持了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始终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进入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我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逐月扩大,尽管仍处于可控制范围,但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10〕66号)要求,按照“保供给、降成本、强监管、重引导、发补贴”的总体思路,现就稳定市场物价、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业生产
  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地位,落实扶农强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持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稳定农作物播种面积,加强田间管理,着力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确保小春作物稳定丰收。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建立稳定的粮油菜等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切实落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实行蔬菜用地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增强本地蔬菜的供给能力。当前要着重抓好冬季蔬菜特别是大棚蔬菜生产,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储备,提前做好应对异常天气条件下的蔬菜生产供应等预案,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健全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地方粮油肉储备和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任务并及时组织投放,确保市场特别是节日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抓紧抓好粮食等农产品收储,搞好产销衔接,确保市场供应货源充足,有效发挥淡储旺供、调节市场的作用。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合理布局蔬菜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抓好越冬和节日市场蔬菜的产销衔接和及时调运。对在社区开设的便民蔬菜零售点给予政策扶持。
  三、保障农业生产要素供应
  进一步加强煤电油气组织协调工作,搞好运力衔接,确保冬春季能源供应。加强电力调度,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重点保障农副产品等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用油。提前做好明年春耕备耕工作,抓紧抓好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生产、供应和储备,确保明年春耕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实行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秋冬农产品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进一步改善农产品流通设施条件,提高农产品产销组织化程度。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检查,完善政府投资修建的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价格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严肃查处。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整顿粮油等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逐户核定和检查粮食经营者库存限量,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六、强化监测预警预案
  价格主管部门要健全市场物价异常波动应急监测预案,进一步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强化市场价格信息分析,及时掌握主要商品生产、交易量和生产成本、流通环节加价、政府储备、资金流向、库存变动等情况,做出准确预警;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针对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和苗头性问题,及早制定价格调控预案,及时有效解决问题。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支出、承受能力的监测调查;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支出状况的监测调查,掌握动态信息,提出预警预案。
  七、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清费减负政策和措施,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加强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适当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审慎出台价格调整政策。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一律暂缓实施。
  八、正确引导市场消费和价格预期
  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合理引导消费,稳定社会预期。加大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大力宣传当前我州农副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价格可控的主流态势以及政府在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的决心和措施。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提醒告诫,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做好价格临时干预预案,必要时,根据省政府授权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九、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价格临时补贴预案。适时启动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价格临时补贴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各地要确保单位职工工资、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切实采取综合措施,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有效抑制市场物价过快上涨,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继续坚持价格形势会商制度,不断提升价格走势分析研判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及时提出调控建议。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解决物价上涨造成的现实问题和矛盾,确保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同地区相关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关于印发《四川省青藏高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5—2035年)》的通知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配建自用专门放置危化品小型库房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
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
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废止《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