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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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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09〕41号

颁布部门: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2-20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西安市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水务局、林业局报送的《西安市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西安市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2009年2月12日)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20号)精神,为改善渭河生态面貌,充分发挥渭河在生态陕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三年植绿大行动目标要求,现就抓好我市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程区域基本情况
  渭河流域西安段西起周至县青化乡,东到临潼区油槐乡,河流全长142公里,堤防长度122.18公里。流域经过6个区县,17个乡镇,57个行政村,总人口10.5万人。通过大绿一期和三北防护林等工程建设,在部分近堤背水侧已形成30至50米宽度不等的防护林,但尚未形成集防洪、生态为一体的生态屏障,未达到省政府提出的渭河绿化林带建设的目标要求,必须进一步对渭河近堤绿化林带进行完善。实施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构建渭河防洪保安生态屏障,是建设生态西安、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渭河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关中“一线两带”建设,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效益明显的渭河近堤绿化林带,把渭河打造成关中腹地的生态走廊,改善渭河生态环境,为西安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规模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
  (二)坚持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的原则;
  (五)坚持宜栽区必栽,不足区补栽的原则。
  四、工程建设范围和内容
  根据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规划,西安市绿化林带建设内容为99.69公里(不含城市段22.49公里)的堤防背水侧坡脚1.2米处向外50米范围内的生态防护林和经济林共计7476.75亩,其中栽植4行设置10米宽的生态防护林带,绿化面积1495.35亩;沿生态防护林带外侧设置40米宽的经济林带,绿化面积5981.4亩。
  (一)长安区1.30km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合计97.5亩。
  (二)周至县45.51km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合计3413.25亩。
  (三)户县15.80km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合计1185亩。
  (四)高陵县10.98km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合计823.5亩。
  (五)临潼区20.10km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合计1507.5亩。
  (六)市渭浐河管理中心6km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合计450亩。
  五、工程建设时间安排
  按省上规划安排,本次绿化工程从2008年冬季开始实施, 2009年2月中旬前完成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报批工作,2009年春、秋两季完成栽植任务, 2010年3月进行完工验收,5月迎接省上总体验收。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方案编报阶段,从2008年12月中旬至2009年2月中旬,主要完成沿渭近堤绿化现状的调查摸底,实施方案的编报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项目实施和管护阶段,从2009年2月中旬至2010年3月中旬,主要完成施工单位确定、苗木栽植、林地补植管护等工作。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从2010年3月中旬至2010年5月。主要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先由区县进行自查自检,再由市上组织进行初验,最后由省上组织竣工验收。
  六、建设方案
  生态防护林和经济林,按照省政府规划的50米宽度,由区县政府负责建设并负责组织管护。原有防护林带由区县组织进行补植完善,宽度达不到50米的,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生态防护林和经济林,使其宽度达到50米。
生态防护林树种配置选择,以杨树、柳树、栾树为主,所有树种苗木高度1.5—4m,胸径3—5cm,栽植密度2×3m。经济林树种配置选择,以桃、樱桃、梅李、枣树、葡萄、梨等为主,苗木为嫁接成品苗,地径达到1cm以上,栽植密度3×4m。
  七、工程补助标准
  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资金,按照省、市补助和区县自筹的方式投入,工程建设总投资845万元(省财政补助810万元,市财政补助35万元),不足部分由区县自筹。
  (一)绿化林带工程费:按照每亩890元标准补助,主要用于树苗采购、运输、劳务补贴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绿化林带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后期管护费:参照大绿工程一期补助标准,每亩补助75元。
  省、市补助给各区县绿化林带建设资金为:长安区9.35万元,周至县327.27万元,户县113.62万元,高陵县78.96万元,临潼区144.55万元,市渭浐河管理中心43.15万元。
  资金拨付:省、市补助资金采取分阶段方式拨付,先期拨付总补助资金的80%,绿化林带工程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的20%。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证。渭河近堤绿化带工程建设任务重,时间短,要求严,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以乔高社市长助理任组长,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县、周至县、户县的主管区县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区县长是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区县长是工程建设直接责任人。围绕工程建设,有关部门和区县要积极支持配合,履行各自职责,市水务局负责方案编制、落实省级补助资金、检查验收;市林业局负责安排完成全市作业设计、技术指导及组织工程监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区县政府要按照方案确定的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建设面积,解决占用土地问题,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二)质量保证。渭河近堤绿化工程建设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区县,工程的整体建设工作由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好作业设计文件,选择好专业绿化施工队伍,搞好种苗供应工作,落实施工责任,着力提高树木成活率,确保栽一片,活一片。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等。工程施工结束后,市水务局、市林业局会同当地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区县给予一定奖励,对达不到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其限期完成任务,确保近堤绿化林带工程质量。
  (三)管护保证。区县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林带管护工作,要按照“谁栽、谁管、谁收益”的原则,明确林权,制定林带管理责任制度和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到户,明确管护人员的责、权、利,充分调动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确保林带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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