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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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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宿政办发〔2009〕183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11-25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宿迁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震减灾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宿迁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宿政发〔2008〕9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高度认识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经验和特色。地震群测群防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震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建设了10余个动物宏观观测点,部分县区设立助理员制度。但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制度不健全、经费不足、网点建设运行不规范、信息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制约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发展。各地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推进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社会参与、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健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体系;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规程,提高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管理体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拓展新时期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工作综合实力,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提供可靠保障。
  (二)发展目标。以现有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为基础,以继续推进“三网一员”(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为重点,建立全面覆盖、素质过硬、业务熟练的工作队伍,构建纵向畅通、横向联合的工作体系, 实现管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体制。
  三、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任务
  群测群防工作包括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社区地震应急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指导等内容。按照工作需要建好“五大网络”。
  (一)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每县区分别设立10-20个监测点,优先安排在郯庐断裂带沿线,地下水、动植物、电磁场等观测项目要齐全。各观测点分别配置1名地震宏观测报员。
  地震宏观测报员的主要职责是:
  1.地震宏观现象的观察与观测。地震宏观测报员应注意观察周围事物和现象的变化,认识其正常的变化规律,了解造成变化的因素;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简单观测并记录观测结果。
  2.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发现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到现场询问有关人员,把握异常的真实性,必要时可以进行简单的测量、试验与分析;注意分析异常规模、出现的区域与时间等特征;宏观异常调查核实后,可进行异常的识别,是否与未来的地震有关,能否作为地震宏观异常。
  3.地震宏观异常的上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经调查核实后,应及时填表上报;对突然出现的、规模较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应以最快速度上报地震部门。
  (二)地震灾情速报网。建立市到村(居)的四级地震灾情速报网络,每村(居)最少明确1名人员,负责震后的灾情速报工作。
  村(居)震后灾情速报员的主要职责是:
  1.地震灾情的观察和估计。地震发生后,地震灾情速报员观察所处环境及附近的房屋、景物的变化;根据观察结果并结合人体感觉,对照《中国地震烈度表》,粗略估计地震灾害程度,并将地震灾情的初步观察结果及时报告地震部门。
  2.地震灾情的调查。在做出首次速报后,应尽快调查了解自己负责区域内人员的伤亡及分布等情况;建(构)筑物、重要设施设备的损毁情况;家庭财产损失,牲畜死伤情况;社会影响,包括群众情绪、生活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受影响情况等。
  3.地震灾情的后续速报。将调查结果进行第二次速报,同时不断调查核实,并陆续上报,人员伤亡变化情况必须随时上报。
  (三)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网络节点必须覆盖全市所有乡(镇)、村(居)和中小学校,每宣传点配备1名以上宣传员。
  防震减灾宣传员的主要职责是:
  1.积极做好平时宣传。内容包括我国及本地区地震环境与活动特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科普知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措施等。
  2.突出抓好临震宣传。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村(居)地震应急对策的主要内容与启动程序、地震监测预报方法及现阶段地震预报科学水平、地震宏观异常现象观察、识别和临震异常信息上报、社会公众地震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地震灾情速报知识和速报渠道与程序、地震谣传的识别与预防等。
  3.注重搞好震后宣传。内容包括有关地震震级、灾情情况和震后趋势判定公告内容、党和政府抗震救灾对策措施、伤病员抢救转移知识和方法、防止地震次生灾害知识、震后恢复重建要领等。
  (四)社区地震应急网。社区地震应急网络在各级政府领导和地震部门指导下进行,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村(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应急准备。建立地震应急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地震应急预案,组建志愿者队伍,指导居民掌握地震灾害自防、自救、互救基本知识,熟知附近的避难场所,开展适当的演练,储备必需的应急救助工具、物品等。
  2.临震应急。迅速成立临震应急指挥机构,实施地震应急预案;密切关注震情变化,随时与上级地震部门联系;必要时可设立一些宏观异常观测点,及时向地震部门反映宏观信息;指导家庭贮存必要的生活用品、加固住房或睡床;根据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组织居民避震疏散等。
  3.震后应急。迅速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向政府报告灾情和紧急救助情况,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居民开展自救互救,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疏散居民,协助发放救援物品,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等。
  (五)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指导服务网。乡(镇)配备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员,村设置联络员,负责辖区内民居抗震设防工作。
  抗震设防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农村民居震例教训、经验和震害特点,普及抗震设防知识与措施,推广适合本地特点和民俗习惯,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的标准图集,组织建筑工匠学习房屋抗震知识和施工要点,引导农民建造具备抗震设防能力的住房。
  四、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对群测群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地震工作,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干部兼任防震减灾助理员(抗震设防管理员),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村(居)委会要在大学生村官、会计或治保主任中明确一人兼任防震减灾工作联络员。测报员、宣传员、速报员等群测群防人员必须落实到位,保证群测群防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大力推进资源共享。防震减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行业、各部门和社会力量要支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要有效依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水文地质、畜牧养殖、渔业水产、学校教学、文化宣传等部门(单位)的现有资源和行业优势,搞好网络和阵地建设,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切实保障工作经费。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渠道,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经费投入。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群测群防员补助标准,调动群众积极性,保证队伍稳定性。
  (四)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地震部门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人员选用和备案、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以及阵地建设、行为准则、技术操作等规范、规程,保障全市群测群防事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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