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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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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苏工信产业〔2025〕110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机械电气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5-04-16生效日期:2025-04-16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动工业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发展,持续深入推进传统产业焕新,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组织企业排查现有生产工艺装备情况,对属“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挂单列表、限期淘汰。2025年,全省排查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重点为冶金(步进式烧结机、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电解金属锰生产线、竖罐炼锌工艺和设备)、化工(常减压装置、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磷铵、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环氧氯丙烷钙法皂化工艺)、机械(无磁轭铝壳中频感应电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纺织(达到淘汰年限的纺织设备)、建材(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砖瓦轮窑)等行业领域。

  各地应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增加相关行业领域,自主纳入本市摸排范围。在排查中,要特别关注2024年本《目录》中较2019年本《目录》新增或修订的条目(见附件1),及时关停退出达到淘汰时限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并防止已退出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复用。

  二、积极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

  各地应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推动相关企业加快产品和工艺装备改造升级,主动退出低质低效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严格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重点排查钢铁(铁合金、铸造生铁用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化工(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等重点行业领域限制类工艺技术和装备,明确改造计划或退出时间,引导企业改造提升或逐步退出低质低效产能。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贯。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对于促进环境综合治理、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高端化转型的重要性,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加强政策宣贯、加快动员部署,扎实开展好本次排查,有序有力关停退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依法依规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精心组织,认真填报。请各地指导企业对照要求认真填写所需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同时做好本地区汇总确认工作。对于排查发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要逐企明确淘汰时限和相关要求,限时完成。相关企业落后工艺装备完成淘汰后,基层工信部门要及时组织现场验收确认,形成工作闭环。

  (三)扎实推进,及时报送。对各地排查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工作开展情况,省工信厅将适时组织调研。请各设区市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8月31日前,完成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工艺装备排查;

  9月15日前汇总上报《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生产工艺装备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2);

  11月底前,对排查出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关停淘汰到位并完成验收确认(填写附件2-3);

  12月15日前,汇总报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验收表》(附件2-3,扫描件)《2025年度完成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清单》(附件2-4)和2025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

  以上相关材料请及时报送至省工信厅产业转型升级处,联系人及电话:任清清025-69652685。

  附件:1.2025年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通知》 附件1

  2.2025年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通知》 附件2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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