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基础网络建设及民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意见的通知 呼政发[2010]3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依照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三级公共服务基础网络(以下简称“三级网”)建设,实现市政务服务中心、旗县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社区公共服务站(乡镇公共服务中心)三级服务平台全面连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发展电子政务,推进“三级网”建设及民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在全市范围内构建高速数据传输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三级公共服务的网络运转、网上办事和电子监察,使各级行政机关充分共享真实可靠的居民信息和审批依据,提高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技术支撑,切实提升首府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超前构想、分步实施原则。以成熟先进的技术为基本构架,充分考虑网络技术发展方向,采取模块化建设模式分期组织实施系统建设。 2、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原则。站在全局的高度做好“三级网”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规划,合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3、需求先导、经济实用原则。以公共服务实际需求为依据,做好各个环节的规划设计和计划,避免资金浪费。 4、标准统一、接口开放原则。建立统一的网络建设、程序设计和数据共享标准体系,开放接入环境,为今后升级改造和与其他系统无缝对接创造条件。 (三)建设目标 以现有城域网高速光纤网络为主干,采用三级交换、3G无线和租用专线等多种接入方式,建立覆盖全市各部门、旗县区、乡镇办事处、社区的安全、高速数据传输网络,开发各级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监控系统,推进三级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网上申报、网上流转、远程审批和网上监察,并充分利用三级网络,进一步完善基于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的人口基础数据库,实现民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二、实施方案 (一)网络连接方案 1、按照网络安全要求,“三级网”主干网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网络核心数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旗县区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和运行,保证数据存储、网络安全和保密。旗县区公共服务平台与社区便民服务平台的接入与互联网进行逻辑隔离,并采用多种加密措施进行保护。各单位接入“三级网”的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用。 2、“三级网”的主干网利用现有的光纤城域网,通过三级交换接入实现市委、市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各专业服务大厅、市四区市民服务中心专网连接。 3、各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四区市民服务中心租用运营商专线与“三级网”连接,网速要大于10兆。 4、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站根据实际,分别通过有线和无线虚拟专网接入“三级网”。 (二)应用程序实施方案 1、对市级行政审批管理及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开发市和旗县区办理事项的业务协同处理等功能,实现市、旗县区相关业务的上下联动审批。同时,开发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和专业服务大厅、旗县区行政审批业务的统计决策分析系统和联网监察系统,对全市公共服务进行管理和监察。 2、专业服务大厅原则上要改造现有办事流程,与市级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对使用专网并能够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的,要积极配合“三级网”建设,尽快实现数据交换和流程监控;暂时不能进行数据交换和流程监控的,通过设置前置机与市级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及电子监察、监控系统连接,通过文件拷贝实现数据共享。 3、市四区市民服务中心按“统一规划、上下对应”原则,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行政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监控平台建设。市四区按照集中审批服务的要求,合理设计审批服务流程,及时提交有关软件开发公司。行政审批平台部署完成后,市四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进驻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并切实抓好应用。 4、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接入“三级网”后,使用各旗县区行政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受理和办理事项,接受统一监督管理。 5、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及综合考评应用系统,通过应用系统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站所有办事程序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方便居民办事。事项办理过程中需社区与各级政府部门协同办理的,由社区通过网络把相关文字信息和扫描证件上传到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对口部门窗口,实现网上审批。 (三)民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方案 建立所有居民可定位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通过各级人口与计生部门进行人口数据的即时更新管理,由各级公安部门通过公安网对入库人口核查验证后,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规定,利用“三级网”把可公开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各部门间实现共享。 民生信息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后,民政、劳动社保、计生、卫生等部门都要利用民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各自数据的实时管理、互相比对,避免重复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动“三级网”建设。成立全市“三级网”建设及民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协调领导机构,组建专家组,统一规划实施全市“三级网”建设和应用系统的开发,并提供技术支持。市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服务大厅、旗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社区都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三级网”按时连通,顺畅运转。 (二)加强经费保障,顺利推进“三级网”互通。市和旗县区要切实保障“三级网”建设网络设备、软件开发、技术升级和日常维护等费用。 (三)统一规范,完善“三级网”服务职能。“三级网”建成后,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都通过“三级网”办理。各旗县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推动、指导和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办事时间、效果和群众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奖优罚劣。 (四)多措并举,确保“三级网”网络安全。要制定严格的网络管理制度,定期培训,不断增强网络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采用各种先进防入侵技术和数据保护技术,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要对每一台进入“三级网”的计算机进行行为监控,痕迹保留,明确安全责任;要严格密码管理和权限设置,避免越权行为。 (五)做好数据备份,维护系统稳定。建设数据存储交换中心,利用数据本地备份和异地集中备份,实现数据的安全存储,做好办理事项全过程的记载、保存。建立网络系统定期维护制度,确保“三级网”稳定运行。 (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针对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网络系统升级的实际,建立学习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评比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