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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完善中小学布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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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龙政办〔2010〕298号

颁布部门: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1-19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完善中小学布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0〕2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完善中小学布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完善中小学布局实施方案

  

  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软件硬件并举,近期远期兼顾,有效完善中小学布局,使之更加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应城镇化和人口流动的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布局,方便入学。小学1—3年级原则上就近入学。加强对保留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管理,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切实办好乡镇中心校,发挥中心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人口转移较大的地方积极推动中学向县城集中。做好人口密集的地方教育资源扩容工作,在新建城市小区以及非户籍人口居住集中地区,坚持学校布局与城市建设同步,避免“大班额”和因教育资源短缺而造成辍学现象。

  (二)着眼质量,注重效益。以群众需求为依据,在完善中小学布局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效益。加强薄弱校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努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规范程序,科学论证。要根据学生数量、寄宿条件、保障水平等情况,对布局调整进行科学论证,提出每所学校的布局调整方案。对规划撤并的学校,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避免因布局调整不合理引发新的矛盾。

  三、近期目标

  到2012年,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就近入学,有效缓解城市“大班额”问题。在此基础上,再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比较合理的中小学布局,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及人口流动的发展需要。

  四、主要任务

  (一)结合实施校安工程,调整中小学布局。各地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安工程建设方案,实现提高防灾能力与合理布局相结合,提高校安工程的实效。2011年元旦前,全市2010年开工重建的150个项目中,90%以上项目封顶进入装修(或竣工),并在2011年春节开学前,竣工投入使用的项目达60%以上。2011年规划重建的校安工程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确保在2010年底前开工。

  (二)推进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确保完成2008—2010年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2010年已开工建设的25个项目,在2011年元旦前,90%以上项目封顶进入装修(或竣工),并在2011年春节开学前,竣工投入使用的项目达60%以上。

  (三)大力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将城区中小学扩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预测新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消除“大班额”所需学位,合理布局,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努力扩大城区中小学办学容量,如期完成省下达我市的2011年新增学位1984个的任务。继续推进龙岩中心城区扩容建设,推进松涛小学分校、龙岩师范附小分校、龙岩师范附小二期工程和莲东中小学建设有关工作,重点加快龙岩一中分校建设步伐,在小洋板块规划建设小洋中学、第四实验小学等学校。

  (四)合理稳妥撤并整合小规模的初中学校。根据各地生源分布结构的不断变化,在保证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学生稳定的前提下,分年、分批对学生总数在100人以下的初中校进行适时撤点并校或与当地中心小学合并成九年一贯制学校,以促进农村中学校点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均衡教育资源配置,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五)稳步推进高中学校相对集中办学。推动高中学校向县城城区或较大乡镇相对集中,提高办学效益。

  (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步骤、有计划地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促进新罗区、永定县于2012年,力争上杭县于2013年、漳平市于2014年,武平、长汀、连城县于2015年之前分批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年度任务安排(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的学校数占应接受评估的学校总数的比例)为:2010年,小学达17%,初中达25.6%;2011年,小学达48%,初中达40%;2012年,小学达70%,初中达60%。

  (七)逐步实现班生额达标。全市中小学班生额原则上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执行,做到每班学生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生源压力过大的地方,要加大城区中小学扩容工作力度,确保到2012年基本解决新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到2015年全市中小学班生额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

  (八)妥善处置闲置校舍。闲置校舍优先保证教育使用,改建为幼儿园、成人学校、老年学校等,力争教育资源不流失。对农村地区不能拍卖、置换,产权属于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校产,可移交改建为村部、农家书屋、医疗室、文化活动场所等。对闲置校产进行公开拍卖或置换,所得资金(校产)应专项用于学校建设及其他教育事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小学布局事关群众利益,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统筹协调,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切实把完善中小学布局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地要加强调研,增强前瞻性、科学性,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各项建设任务,合理测算年度资金需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将本地区应承担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债建设。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明确工作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完善中小学布局的责任主体,要对本辖区完善中小学布局工作负总责。全市完善中小学布局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牵头,市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将完善中小学布局纳入民生工程考核内容,及时跟踪、定期通报。通过教育督导、行政监察、效能问责、专项审计等渠道,采取分片包干督查、专项督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形成督查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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